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 申訴人:GAUYI 被 告:TaichungBun RunDLL32 請 求:版主恢復我的發文功能 理 由:並沒有違反版規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如下面己篇文章 已經和版主溝通 但是版主根本食古不化 -- 我的工作就是每天發文讓人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4.239
Jeremystyle:你根本是來亂的吧..122.117.105.231 06/05 16:37
※ 編輯: GauYi 來自: 140.120.104.239 (06/05 17:15)
j3236494cg:申訴人請詳述您的申訴理由 220.134.36.214 06/05 22:54
j3236494cg:本案暫不受理,請申訴人於48小時內補述 220.134.36.214 06/05 22:54
11. 推文或發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引戰、嘲諷、 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以上劣退,水桶兩周 首先 推文發文根本不受這個版規限制 所以水桶頂多兩週以下 再者 我並沒有汙辱發文者的意思 同時發文者也沒有親自檢舉 這根本不符盒台中版的版規 我已經和版主溝通 但是版主還是一意孤行 我也懷疑版主刻意限制上線時間來讓我不能選新的版主 根本就是線人不義 ※ 編輯: GauYi 來自: 140.120.104.239 (06/05 23:35)
j3236494cg:請RunDLL32板主回應 220.134.36.214 06/07 00:23
j3236494cg:全案預計24小時後裁判 220.134.36.214 06/0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