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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原定此檢舉版規的就是我們helloh版主= = 他的意思就是這樣,所以基本上沒有之前處理錯誤的問題 (先不論熟不熟= = 排除人品道義,那就是人身攻擊) 剩下交由小組長處理吧 ※ 引述《kid5201412 (老王)》之銘言: : 我後來有修改了幾句 你可能沒看到 : "版主群說之前的處理方式就是這樣" : 那是否原訂板規的板主也是這麼認為? : 還是說有之前處理的方式都是錯的可能性? : 那檢舉人後面的回文 是否成立引戰之條例? : "而當時檢舉者沒有提出是因為熟,當作玩笑。" : 你知道我們的交情?我從來沒有跟他熟過耶 : ※ 引述《sctty (小羊)》之銘言: : : 之前一個禮拜檢舉 那是信件檢舉= = : : 假如你所說的三天信件檢舉,這樣不就相違背了嗎? : : 所以我剛剛已把版規述說給你,你要追溯是無限期的 : : 但要"文章還在版上"或是你能跟組長們申請到原文 : : 我們都會處理,你們私底下的事情是你們去處理,但有人檢舉當然依版規上的來處理 : : 假如您說會不會混亂,那是以後的事,現在版規是如此 : : 就應當由版規來處理,我們所謂的檢舉追訴期限,就是由板上的文章是否還在及 : : 是否可找到原文來判定。 : : 而你說的這有什麼爭執後可以檢舉,那是你們自行私下的爭執,而假使以一般大眾的想法 : : 你當時的那段推文確實牽涉到人身攻擊,而當時檢舉者沒有提出是因為熟,當作玩笑。 : : 但依法律上來講,那確實是人身攻擊,假如不依人品道義,那還是違反版規的。 : : 以上 -- ^^^^ ██││ ^^^^^^^^^^ ^^^ ██ ┌┐─── ^^^^^^^^^ ^^^^ └┘─┼─ ~ ^^^^^^^^ ^^ ◥◤ ─── ^^^^^^^^ ^^^^^^^^^ ψivycheng112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0.151.103 ※ 編輯: sctty 來自: 210.200.151.103 (07/13 17:38)
helloh:HI 122.127.112.88 07/13 20:55
kid5201412:HI 111.252.68.150 07/13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