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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E-8r8lQ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24911944.A.BDA.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12/26 Geforce2GTS □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對板主職權申訴處理事項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完畢。 若對板主最終解釋不服或在 48小時 後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申訴人應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以自信箱直接轉錄之方式,一  併附上,供組務參考。未直接自信箱轉錄視同已修改,不具備證據能力與申訴要件。 板主也應檢附組務所需之必要文件以供參酌。 經雙方檢舉、組務查證確實偽造證據、扭曲事實、或以任何形式引導至非該案事實者, 逕依罰則給予適當之處理。 ※ 引述《jurisdoctor (全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你)》之銘言: : ============================================================================== : 申訴人:jurisdoctor : 被 告:TaichungBum+catcues : 請 求:希望劣文從兩篇至少減至一篇 : 理 由: : 我來台中板的資歷不多 去年才搬來台中的 : 我不知道交易文7天只能PO一篇 上個禮拜我PO了三篇交易文 : 板主未事先告知 刪除兩篇文章 並給我兩個劣文通知 而我原本是0篇劣文 : 這樣一來 我其他板都不用PO文了 況且我並不是累犯 於其他板也無表現不良 : 這樣對初來乍到的新客人 我認為是有點執法過當 : 我不是不願意配合 而是一次就給我兩篇劣文 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 希望組務能從中協調之 將兩個劣文數至少縮減成一個 : 不然這樣的規定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 感謝處理 :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 :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編輯: jurisdoctor 來自: 118.170.14.95 (08/01 19:5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7.178
ntit5566:我有寄信他沒回 08/02 19:11
ntit5566:而且有超過兩天,信件我有轉到這個板了,請處理 08/02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