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Taichungbum台中板 catcues執法過當
時間Wed Aug 1 21:41: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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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E-8r8lQ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324911944.A.BDA.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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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2/26 Geforce2GTS □ [公告] 申訴板主規定事項
對板主職權申訴處理事項
1.
對板主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完畢。
若對板主最終解釋不服或在
48小時 後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申訴人應檢附
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以自信箱直接轉錄之方式,一
併附上,供組務參考。未直接自信箱轉錄視同已修改,不具備證據能力與申訴要件。
板主也應檢附組務所需之必要文件以供參酌。
經雙方檢舉、組務查證確實偽造證據、扭曲事實、或以任何形式引導至非該案事實者,
逕依罰則給予適當之處理。
※ 引述《jurisdoctor (全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你)》之銘言:
: ==============================================================================
: 申訴人:jurisdoctor
: 被 告:TaichungBum+catcues
: 請 求:希望劣文從兩篇至少減至一篇
: 理 由:
: 我來台中板的資歷不多 去年才搬來台中的
: 我不知道交易文7天只能PO一篇 上個禮拜我PO了三篇交易文
: 板主未事先告知 刪除兩篇文章 並給我兩個劣文通知 而我原本是0篇劣文
: 這樣一來 我其他板都不用PO文了 況且我並不是累犯 於其他板也無表現不良
: 這樣對初來乍到的新客人 我認為是有點執法過當
: 我不是不願意配合 而是一次就給我兩篇劣文 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 希望組務能從中協調之 將兩個劣文數至少縮減成一個
: 不然這樣的規定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 感謝處理
: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
: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編輯: jurisdoctor 來自: 118.170.14.95 (08/0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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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27.178
→ ntit5566:我有寄信他沒回 08/02 19:11
→ ntit5566:而且有超過兩天,信件我有轉到這個板了,請處理 08/02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