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TaichungBun 版主AngelSatan不當處分
時間Sat Jun 2 12:32:17 2007
※ 引述《AngelSatan (不說話)》之銘言:
: : 卻無法受到同等逞罰
: : 質疑那位版主 無法做出公平判決有失職之嫌 並對本人有過重之"逞罰"
: 那時板上已瀰漫煙銷
: 申訴者不中立止戰
: 卻不斷的點燃戰況
: 而且與其他板友言論
: 雖無明指 皆是暗諷
: 而且不停以言語挑釁其他板友及鼓勵引戰者
: 等於是支持 鼓勵戰文
: 水桶3個月不為過
: 以上 麻煩站長了
何謂 "鼓勵戰文"?
不服你版主的不公平裁決的質疑文叫做戰文?
還是服從你版主的不公平裁罰的文同時稱誦版主萬歲的文才不是戰文?
要求依法律依站規依版規處置 "所謂騷擾行為" 的版友,何錯之有?
要求版主對以言語攻擊 "可能有騷擾其他網友事實" 做出依版規依站規的
公正裁罰,何錯之有?
不能處理持續騷擾其他網友的行為,同時放任其他以文字言語攻擊單一網友
(不管是本尊或分身 ID ) 的管理者,不是無能嗎?
所謂引戰,就是反對版主的作為文字就是引戰?
( 版主尚未對此不做任何回應--包括信件與版內文章-- 的事實加以說明.)
就算是違法,警察逮捕 "嫌疑犯" 尚且要用頭套將之套住以維護其人權,
就算是違法,法院尚需三層的審理才能三審定讞,
就算是八卦,也只對 "公眾人物" 的 "公開行為" 加以批評.
就算是八卦,也不能離開法律的範圍與規範,包括刑法與民法。
對攻擊的版友 "依法提告" 請問何錯之有?
版主本來就應該站在 "公平的制高點" 不能對任何版友有偏見.
在該版主的裁處裁罰中看見了明顯的放任與偏見。
該版主放任該版版友公開張貼私人糾紛的攻擊文字,
同時針對要求 "依法依站規依版規" 處置騷擾或攻擊的網友不僅相應不理,
而且對質疑該版主作為之版友採 "噤聲" 之水桶裁罰,
已明顯違反版主應中立服務之基本準則。
懇請 組長/站長 依站規公平裁處。
謹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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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99.162
※ 編輯: kuo1102 來自: 61.60.99.162 (06/02 12:34)
推 Hsin180:誰能跟我說誰有領新台幣當薪水阿= =" 06/02 13:32
→ Hsin180:開個全功能版讓大家使用 人數一多就會這樣╮(′~‵〞)╭ 06/02 13:34
推 Hsin180:網路上要用到現實那套管理的話 你需要多少新警察? 06/02 13:37
※ 編輯: kuo1102 來自: 61.60.99.162 (06/02 14:08)
→ kuo1102:這個火坑 ( 或糞坑 ) 是自己要跳的.又沒人逼. 06/02 14:12
推 Frehrt:樓上何不去提罷免 06/02 14:40
推 dailan:因為沒人會支持他 ╮(﹀_﹀")╭ 06/02 14:48
推 WayisB:何謂公平裁決? 不如你意的皆是放任與偏見 06/02 17:10
噓 yyb:咦...這個版可以噓耶.. 06/02 17:35
推 Hsin180:好一句沒人逼 06/02 17:37
噓 fcuk1203:私人恩怨 別扯上別的申訴 06/02 23:36
噓 spirit711628:反正不合己意的就是不公平對吧 06/03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