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tty (小羊)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轉錄](byph) Re: 組務板文章已看到。
時間Thu Sep 16 00:21:43 2010
我來回應吧,這板規也算是我改的
※ 引述《kid5201412 (老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id5201412 信箱]
: 作者: kid5201412 (老王)
: 標題: Re: 組務板文章已看到。
: 時間: Tue Sep 14 03:25:43 2010
: 關於客觀認定的問題
: 如非我解釋之意
: 為什麼需要有什麼20天內有效?3天內有效?指的是什麼有效?如果超過是怎樣無效?
: 我已經到PttLawSug發問題文了
: 讓其他板友來解讀此板規解釋為何較恰當
關於這事,先不論全部之前的檢舉時間
現在您被水通的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你在水桶期間開分身推文
才會被水桶,關於您之前板有檢舉的都已被撤銷了
不管你當時的水桶期間成不成立
但後來的開分身推文是事實,還有什麼疑問?
: ==============================================================================
: 回到重點
: 所以現在請問你們板主群瞭解我的訴求是什麼嗎?
: 我只是要看板主群如何處理這次的事件
: 板主群打不打算處理此事件?
: 如果沒有那制定出新的揪團規範有何意義
: 揪團文
: 將增加"同一帳號揪團文再PO時間限制二小時以內"
: "時間限制二小時以內"意思是指兩篇文不可揪團時間約在兩小時以內
: 例:
: 早上揪 晚上 七點10分
: 中午揪 晚上 七點15分
: 晚上揪 晚上 七點20分
: 這樣是不 OK 的,等同與手動置底處置
: 早上揪 下午 三點
: 中午揪 下午 五點
: 晚上揪 晚上 九點
: 這樣就 OK 的
關於這個,我們版主的所定出的板規
是以"同一團"同一帳號為準,所以關於你的檢舉對於我來說所有全部不成立
而我們從版規增修後到現在皆是由此來判定
假使使你閱讀產生了誤解,那我先在此跟你道歉
但關於你的檢舉還是不成立,為什麼呢?
你想看看,造成你的誤解,但別人解釋不一定是這樣
基本上他們的解釋應該是與我們版主的釋義是一樣的
而妳檢舉的檢舉他們違反了板規
那這可能是我們解釋不清
那我們可在此向你解釋
如同現實生活中的大法官釋憲
釋憲過後,也是由大法官所認定的法律去判定
所以我們已表達出我們關於版主的解釋,假如你認為解釋不清
那我們近日會在板上大活動結束後進行加註解釋
而此檢舉案是否要懲罰被檢舉人,我們判定是"不用"
因如大法官釋憲後,法律也是由釋憲的意思去做出判決的
所以我們判定是這樣,希望能回答你的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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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26.160
※ 編輯: sctty 來自: 140.120.226.160 (09/16 00:22)
→ blueicewing:所以我說 揪團文無敵 218.170.50.137 09/16 00:57
推 EiffelTower:版龜裡的揪團文規範預揪的三天為上限114.136.116.197 09/16 01:02
→ EiffelTower:到底是指同地點同時肩同內容僅能三PO114.136.116.197 09/16 01:02
→ EiffelTower:還是指一天之內僅能三PO?114.136.116.197 09/16 01:03
→ EiffelTower:最近版上同時間地點內容物的揪團文114.136.116.197 09/16 01:03
→ EiffelTower:還不少~114.136.116.197 09/16 01:03
→ EiffelTower:更正:第一句是指三PO,誤植為三天114.136.116.197 09/16 01:04
→ blueicewing:同時 同地 同主揪 上限三篇 218.170.50.137 09/16 01:06
→ blueicewing:所以換個人PO 就能同團 無限PO 218.170.50.137 09/16 01:07
→ blueicewing:即使被水桶 換個人PO 依然可以 218.170.50.137 09/16 01:09
推 kid5201412:所以阿 嘖嘖..... 114.38.107.149 09/16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