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5201412 (老王)
標題[轉錄]Re: 組務板文章已看到。
時間Wed Sep 15 19:50:52 2010
※ [本文轉錄自 kid5201412 信箱]
作者: byph (燏炘)
標題: Re: 組務板文章已看到。
時間: Mon Sep 13 20:22:48 2010
※ 引述《kid5201412 (老王)》之銘言:
: 炘姐
: 雖然我很高興終於有人願意出面回應
: 打了這麼長的一篇 我很感動
: 但是看來妳是會錯意了
: 第一
: 說我檢舉的意圖
: 是不是要為了「一件事情」鬧到所有人都不愉快?
: 把那些不是站在你這邊的人統統拉下水,心情會比較好是嗎??
: 身為板主這句話你說的是不是有點過分?
: 我怎不知道我跟我檢舉的人誰有恩怨了?
: 我只知道helloh對我的判決造成很多人誤解
: 到現在 過了兩個月了 我都還在申訴程序中
: 等我水桶到期 解水桶 我會發一篇聲明文
: 讓大家了解整件事的經過
: 我把9/10那晚所有的揪團文 有出現違規或爭議的
: 全部都檢舉 難道我有漏掉誰的文章嗎?
ok,那是我的問題,不該人云亦云,我道歉
或許剛好那些發文的人都是與某人同一團的,導致誤會
若是讓你感到不愉快,我深感抱歉
: 第二
: 這很單純就是整起板面太過誇張 無視板規存在
: 妳自己也是有注意到了這點
: 下面 也有板有反應 但是妳有做何處理嗎?
bule那位檢舉魔人,通常真的該處置的都會寄信(他對板規的認識比我還清楚XD)
沒收到他的信,很自然地以為他們只遊走在板規邊界,並無踩線
: 還是怕因為都是一些知名人物 處理了後難做人?
如果我會怕水桶對象是什麼知名人物,當初我就不會桶B9了…= =
剛才那封信我就說了,純粹是對板規認定的不同
: 我之所以會到組務申訴是因為
: 我覺得這些揪團文問題有處理的必要
: 卻沒有一位板主願意出面處理或回應
我可以明白地跟你說,你那時的檢舉信…沒一個人看得懂= ="
或許這就是沒有板主回應的問題
: 檢舉板組群是要你們板主群能夠重視此問題的嚴重性
: 之後大家有樣學樣 台中板揪團文不就亂成一團
: 第三
: 檢舉有效期限:置底推文檢舉為20天內有效,以發文日期始算。
: 信件檢舉為寄信後3天內有效,以寄件日期始算。
: 這個之前已經討論過了
: 客觀認定 信件檢舉是檢舉信件 違規的信件 三天內要檢舉 過了無效
: 推文檢舉是檢舉回文 違規的回文 20天內要檢舉 過了無效
: (文章不見亦無效)
違規的信件 三天內要檢舉 ←這…板友間的信件應該跟台中板無關吧??
很理所當然地會認為是寄信給板主三天內要處理
(當初深夜也是這樣跟你說的不是嗎= =?)
你的客觀認定是哪來的啊??我不懂= ="
: 組務板規程序 48小時 後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問我有哪裡錯了嗎?
: kid5201412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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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icewing:檢舉魔人 我嗎?(雖然我對某些版主處理 218.170.63.73 09/15 20:38
→ blueicewing:不認同 但還不至於跟第三者談論時 有 218.170.63.73 09/15 20:39
→ blueicewing:負面形容 = = 218.170.63.73 09/15 20:40
→ blueicewing:我目前在摸索某位版主的版規好球帶 218.170.63.73 09/15 20:47
→ blueicewing:不要因我沒寄信 就認為文章沒違規 218.170.63.73 09/15 20:48
→ byph:我只是比較喜歡看你的檢舉信嘛~XDDD 114.38.15.50 09/15 22:20
→ sctty:藍冰哥 我知道你應該是說我^^140.120.226.160 09/16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