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anglee (小魚)》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dianglee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彰化版兩版主:NJM/AngelSatan
: 三、請求事項:
: 1.兩位版主認定我沒資格張貼買賣文
: 但根據彰化版版規 凡在版上曾張貼自介文或PO文五篇以上者 即合乎資格
: 2.本人長期於彰化版出沒 但近期已少在版上PO文
: 改於推文內回答板友問題
: 3.版主認定本人經系統刪文後
: 目前於版上 並無法搜尋五篇以上的PO文 故將本人刪文並警告
: 4.根據版規 為PO文五篇以上即可
: 並非註明"需維持"版上持有著五篇文章
: 5.版主認定我近期內沒有文章 在回信中認定我並不關心該版
: 故不具有張貼買賣文的權力
: 6.因此本人申述取消警告
: 並建議 若版主有此認定 未來應在版規上加註
: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 彰化版 張貼買賣文規則如下:
: 買賣文條款: 依據#17uRcuq0 Janifer2 [公告] 買賣文新條款 2008.03 │
: │ │
: │1. 發表買賣文需填過彰化板友名單超過10天或在本版PO超過5篇以上文章 │
: │ 且須於第五篇文章發表之翌日才得發表買賣文,防止惡意灌水文章 │
: │ (五篇文章限制不得為買賣,合購或新聞) │
: │2. 單一ID七日內限發一篇買賣文 │
: │3. 聯絡方式請用站內信或電子郵件,勿公開電話 │
: │4. 買賣文請勿PO出拍賣或購物網業網址,"實物相簿"或"官網"則OK │
: │5. 文中必須註明彰化面交地點 & 欲售價格 │
: │ 若未註明地點或面交地不在彰化一律直接刪文計違規,不再原文發還 │
: │6. 票卷、車票"勿加價販售" │
: │7. 禁止活體買賣 動物保護法 http://tinyurl.com/24qf5h ) │
: │8. 買賣文皆於精華區留底紀錄七日 │
: │9. 買賣文當中之"購買"文章,不受條款1之限制 │
: │10.買賣文為提供鄉民自身物品買賣,切勿進行商業性買賣 │
: │11.勿於他人文章推文當中偷渡本版及他版之買賣或合購文
dianglee板友已經將事情的本末說的很清楚了
這次申訴
我想我們雙方主要就是對於[彰化板買賣文條款第一條]的認知有所不同
根據第一條的規定
"發表買賣文需填過彰化板友名單超過10天或在本版PO超過5篇以上文章"
這次的爭議重點在於
"在本版PO超過5篇以上文章"
所以我以下針對此點解釋
我認為之所以會設立此項規定
主要是要避免彰化板成為商業買賣的地方
這點我想也是各地方板所極力避免的
但是在"防止商業買賣行為" 以及 "服務板友" 兩者之間一定會有所扞格
所以各板都會設立一些規定
而彰化板所設立的規定就是"曾自介" 與 "五篇文章"
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在以非商業行為的前提下販賣自己不需要的東西
所以
我認為 "自介" 與 "五篇文章" 這兩個門檻的用意是一樣的
主要是希望服務的對象是"有積極參與彰化板的板友"
曾自介 表示大家可以查詢得到基本資料
五篇文章 表示有不時在彰化板活動
目前彰化板上的文章 (2009/09/02/17:00為止)
非m文 所能找到最早的一篇文章是2008/10/18的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8-M825b (ChangHua) [ptt.cc] Re: [滅團] *確定*滿庭芳歡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ngHua/M.1224303106.A.165.html │
這大約是一年前的文章
所以可見dianglee板友至少在這一年內都未曾在板上有過文章
所以我認定他參與度不足 依照板規刪除了他的販賣文
至於dianglee板友認為板規中並無明確規定
"五篇文章是要以能找到的五篇文章"
我認為在該版規之所以設立的精神之下 無須再多做此說明
再者
在PTT系統有自動刪除久遠以前文章的設置下
身為板主 當然只能以板上所能查詢到的五篇文章來當作標準
被系統刪除的文章我們是無法查詢得知的
dianglee板友曾寫信來與我討論
我曾回信說"如果能提出在精華區有五篇文章 那我也接受"
我想 身為板主 我最多只能查證到這樣
太過久遠被刪除的文章 我們沒有能力去查詢
同樣的 如果板友一直潛水只推文而不發文
在PTT的系統之下 板主也是無法查詢的
我認為
今天不論是設立的門檻是三篇文章或五篇文章
其用意都是要兼具服務板友以及避免商業買賣兩方面
所以才會設立如此的資格門檻
所以基於板規的精神以及板主的權限兩方面
我都決定依照板規維持原判--刪除dianglee的販賣文 並給予警告一次
同時
dianglee來信要求我"恢復他的文章 並解除他的警告"
這點我也不同意
至於dianglee板友提出
"應該在板規中說明五篇文章是以板上能找到的為限"
此點我也不願接受
第一是我認為dianglee板友今天是因為違規後才提出板規不清楚
而並沒有去考慮這條板規背後的精神面以及執行面
再者
如果每個不常在板上活動的板友被板規所處罰後都來抗議是板規不夠清楚使他受罰
然後要求板上能再針對特定板規多做說明
那將會使板規增加許多說明
自我上任以來
深感彰化板的板規實在規定的有點多
我也(應該)算是彰化板上的資深板友
所以我知道
這大都是因為之前有犯規的板友對某條板規做了申訴
所以之前的板主又針對該條文增加了許多說明
但是我發現這對閱讀板規以及新進的板友無疑都是負擔
在不少板友的來信提議下
目前我正在著手整理並簡化板規
所以我更不願意見到再有類似的情況出現
在dianglee板友來信提議討論後我也思考過
目前我認為dianglee申訴的該條板規沒有增加說明的必要
以上是我的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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