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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r0101 信箱]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標題: Re: 請答辯 時間: Sat Dec 17 12:34:26 2011 我想我能講的都講過了 您要來信檢舉他人 並不反對 但是並不是只要有來信就一定會判罰 就像您已經被不知道多少人檢舉過了 但是真正判罰的也就只有這兩次警告 嚴重程度不同 罰則就不同 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都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 但是事實上你發文常都有人檢舉 而且並不是只有你提的那兩位會檢舉 其實也有人覺得我比較偏袒你 所以您除了認為 "板友都抹黑你 板主都對你不公平" 這樣的想法之外 或許您也可以思考一下在這方面的作法是否有些可以改善的地方 溝通至此完畢了 盼請您能夠消化思考並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3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Qr0101 (175.182.58.8), 時間: 12/22/2011 20: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