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Qr0101 信箱]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標題: Re: 請答辯
時間: Sat Dec 17 12:34:26 2011
我想我能講的都講過了
您要來信檢舉他人 並不反對
但是並不是只要有來信就一定會判罰
就像您已經被不知道多少人檢舉過了
但是真正判罰的也就只有這兩次警告
嚴重程度不同 罰則就不同
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都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
但是事實上你發文常都有人檢舉
而且並不是只有你提的那兩位會檢舉
其實也有人覺得我比較偏袒你
所以您除了認為 "板友都抹黑你 板主都對你不公平" 這樣的想法之外
或許您也可以思考一下在這方面的作法是否有些可以改善的地方
溝通至此完畢了
盼請您能夠消化思考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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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Qr0101 (175.182.58.8), 時間: 12/22/2011 20: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