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r0101 (台南人)
標題Fw: (SES) Re: 請答辯
時間Thu Dec 22 20:27:37 2011
※ [本文轉錄自 Qr0101 信箱]
作者: Qr0101 (台南人)
標題: Re: 請答辯
時間: Sat Dec 17 15:47:26 2011
※ 引述《SES (大家要乖啦)》之銘言:
: 所以您除了認為 "板友都抹黑你 板主都對你不公平" 這樣的想法之外
: 或許您也可以思考一下在這方面的作法是否有些可以改善的地方
: 溝通至此完畢了
: 盼請您能夠消化思考並理解
為什麼您不肯針對我的問題回答呢
身為一個好板主必須要立下明確的規範 別人才知道要如何遵守
請您就以下四題 說出"是"或"不是"就好
只要以後提到馬英九 如果有人第二次提到"收費站跳票"或"六三三跳票" 那就開罰?
以後提到吳健保 如果有人第二次提到"假球" 那就開罰?
以後提到議員 如果有人第二次提到"作秀" 那就開罰?
以後遇到周美青 如果有人提到"她比他先生更有魄力" 那就開罰?
按照您邏輯"重複的發表 是可以達成政治宣傳效果的" 為何都不開罰?
如果以上按照您的標準都不應該開罰(因為過去沒罰過 新板規實施後也沒罰)
為何遇上我就要開罰呢?
希望您能提出更明確的裁罰標準!! 否則我只是把事實說出來就開罰 實在很冤
請您明確立下標準 我被水桶的事小 以後台南板變成文字獄 這種民主退步才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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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s10317含血噴人說我是黨工 請把證據拿出來!!!
→ Qr0101:找不出來你要剁XX喔02/26 00:12
→ jasons10317:性別都還沒確定 XD02/26 00:13
→ Qr0101:有種發誓 找到我拿黨的錢 找到我剁 找不到你剁02/26 00:15
→ jasons10317:好啦 我先睡了 把你想講的講好 明天回妳03/21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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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Qr0101 (175.182.58.8), 時間: 12/22/2011 20: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