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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mry2006 信箱] 作者: mini72929 (小明) 標題: 偷渡買賣文 時間: Fri Jul 5 18:21:40 2013 我在推文好意的告訴板友, 我有一把多的吉他,只要板友喜歡, 多少價格我都能接受, 這樣算偷渡買賣文?? 那麼請問那些用發問, 詢問東西要去哪賣, 然後表明如果沒有人要買, 就要拿去丟掉, 這樣不就等於告訴板友, 只要比回收價高的我就賣了, 這樣po文的都沒事, 我只是善意的推文, 有需要水桶嗎? 是不是能斟酌改成警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5.8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mry2006 (111.255.30.204), 時間: 07/07/2013 16: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