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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YahooTaiwan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Kaohsiung/nogoodlaugh 三、請求事項:版主執法界線未明,越權處理,將私人信件往來以版規處理 且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故訴請撤銷警告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高雄版板主nogoodlaugh於#1AwNtKOa (Kaohsiung)發出公告警告 使用條例如下: 2-3.13若以上皆無包含,但已經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 以及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以及閱讀品質,板主得以自行斟酌處分 並擅自公開本人私下與另一位板友yakyo之信件於該公告如下: ※ 引述《YahooTaiwan ( )》之銘言: : 你開一次分身我就抓一次,開兩個我抓一對 : 再罵嘛...一個月後見 個人認為,版規2-3.13之規範範圍應為Kaohsiung版內所發生之人事物 即使該板友(yakyo)經常於Kaohsiung發表文章 但板主卻以此條版規將"私人信件"列入規範範圍並對我處以警告 寄信向板主詢問,板主以該版規之"其他使用者"為我以外之使用者做為解釋 難道只要曾經或經常在Kaohsiung版出沒或發表文章,即列入此條版規規範之範圍? 若我在私信中被謾罵,也適用於此條版規? 即使對方從未在高雄版出沒也適用? 想請板主"明確"規範出所謂的"其他使用者"是否為"只要曾經在高雄版出沒"即列入? 或者有其他標準? 高雄版板主可以管全站之使用者??? 高雄版板主可以管私下信件是否違規? "高雄版"板主可以訂定版規規範所謂的"其他使用者"在高雄版外之行為? 是否對現行版規2-3.13解釋有誤? 以上幾個問號,請板主回答,並請不要跳過任何一個問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67.81 ※ 編輯: YahooTaiwan 來自: 59.127.167.81 (10/29 23:21) ※ 編輯: YahooTaiwan 來自: 59.127.167.81 (10/29 23:24) ※ 編輯: YahooTaiwan 來自: 59.127.167.81 (10/29 23:32) ※ 編輯: YahooTaiwan 來自: 59.127.167.81 (10/30 00:21)
shengo:你這樣一直改 我是要看什麼呀?! 203.73.85.100 10/30 14:32
YahooTaiwan:改完了 最終版 59.127.167.81 10/30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