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 申訴人:woofun 被 告:Kaohsiung+camry2006 請 求:判決不公+鎖文又開文不當+將人身攻擊合理化 理 由:罵人白目兩次的人給予警告,將申訴人也一併給予相同的警告判決, 被強制冠上莫須有的罪名,與被告一樣的判決,且與先前罵警察事 且為初犯之使用者卻給予水桶,故上訴申訴判決不公。再來是鎖文 部分,該板主一開始表明文章推文開始有紛爭之後鎖文,後來由於本 人寄了一封證實有迷你兔之物種的文章給予該板主,就莫名其妙的又 開放文章討論,讓推文再度陷入紛爭之中,讓紛爭合理化。然後是底 下被告的回文,強調罵人白目堅決不道歉的回文,再度讓人身攻擊 更加合理化。舉證部分分別轉錄如下面幾篇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woofun :對方直接攻擊我你只給警告這樣對嗎他才是違反2-4.1212/07 09:54
woofun :而且既然你都開放討論了 就代表我的文有高雄板的點12/07 09:56
woofun :和你提到的無關高雄板的事物就矛盾了 不然你早刪了12/07 09:57
skillz123 :雖然不認同woofun,但我覺得這判決有爭議 12/07 10:06
woofun :隨便舉一篇公告 #1GjbBTGm 這個罵警察的水桶一個月 12/07 10:21
woofun :而且是初犯!! 難道罵我和罵警察 有分別?12/07 10:22
woofun :我是覺得這位版主常常判決就是採取自由心證就是了12/07 10:22
victoryss :你可以寄信跟板主討論一下吧~ 不行就走申訴12/07 10:24
l980 :講白一點啦,板主最大,要警告、水桶、劣退看他爽怎12/07 10:27
l980 :麼判而已。事實就是這樣12/07 10:27
pipiblue :所以罵白木只會被警告(((筆記12/07 10:28
l980 :不爽就去申訴阿,我上次檢舉某篇文章下面推文影射要12/07 10:29
woofun :我昨天寄信兩次沒回我半封 水球也不回 這就是版主12/07 10:29
l980 :買賣。板主隨便抓兩個人出來水桶,反應到組務那邊12/07 10:29
l980 :組務還以我"不是當事人"為由不接受"申訴"。好笑的是12/07 10:30
l980 :我是"檢舉"判決不公。組務的判決也很好笑就是12/07 10:30
l980 :組務板"L_TaiwanPlaz"申訴是你的權利,快去吧12/07 10:32
xx5566 :樓上你知道月亮他初一.十五是不一樣的嗎??12/07 10:37
bikegod :w板友被噓爆 真的只是剛好而已12/07 21:32
bikegod :c板友罵人白木 結果只是警告 有些意外12/07 21:33
bikegod :根據板主上色的部分 兩人的發言 情節嚴重程度應該12/07 21:33
bikegod :有很明顯的差別吧? 結果處分是一樣??12/07 21:33
bikegod :樓上講話要這樣?那認養版一堆人怎不去噓?12/07 21:34
bikegod :這樣一句話 就要被警告??12/07 21:35
bikegod :板主的執法標準令人捉摸不定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12/07 21:35
bikegod :至於板主不予理會板友的信件或水球12/07 21:35
bikegod :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大家不必太驚訝12/07 21:36
bikegod :因為根據組務板 小組長的回應12/07 21:36
bikegod :板主沒有義務一定要回應板友的信件或水球12/07 21:37
bikegod :所以到組務板申訴 也不會有結果低12/07 21:37
bikegod :板友們能做的就是 在板主任職期間12/07 21:39
bikegod :看清楚他們的作法跟作風 如果不能習慣12/07 21:39
bikegod :下次選舉的時候就要謹慎一點了12/07 21:40
bikegod :在高雄板發言 學會罵人不帶髒字是不夠的12/07 21:44
bikegod :最重要是要合板主口味12/07 21:45
lovedog0731 :天哪!我第一次覺得腳踏車說的話讓我認同,高雄版以12/08 05:35
lovedog0731 :後一定會開很多白木屋12/08 05:35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12.97 ※ 編輯: woofun 來自: 1.174.112.97 (12/10 16:01)
samallan:推文舉證的部分不要自己剪貼,有轉文就夠了 12/10 16:58
ra065311:#1GBeZl1B (L_TaiwanPlaz)看完了嗎? 12/10 23:10
ra065311:轉錄了一堆不相干的東西有何意義 12/10 23:10
ra065311:(1) 板主的公告或通知 (2) 被處分文章的備份 12/10 23:12
ra065311:(3) 步驟二與板主間溝通的備份 12/10 23:12
ra065311:(1)#1GmF21kY (Kaohsiung) (2)#1Gm580_w (Kaohsiung) 12/10 23:12
ra065311:在版上未見你因為處分而找版主申訴的相關溝通文 12/10 23:17
ra065311:被強制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你看一下板主公告吧 何來莫須有? 12/10 23:18
VOT1077:未附上公告後之溝通資料 不符程序 不予受理 12/10 23:27
VOT1077:請於三日內補足資料 方重新接受申訴 並審理 12/10 23:29
lovedog0731: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定讞:表示該版不再受理此案的上訴 12/11 01:24
lovedog0731:意指最終判決,此時需要與版主溝通嗎? 12/11 01:30
woofun:對不起喔 如果這位版主完全沒有來信溝通的話 何來溝通資料 12/11 02:13
woofun:我丟的那兩封都是我寄給他而未回應的備份 他的回應就只有 12/11 02:14
woofun:1.和別的版主溝通後的(維持原判) 2. 禁止回文 12/11 02:15
woofun:本版3191的維持原判 就是他和另個版主二次溝通後判出的 12/11 02:18
woofun:請VOT大大在看清楚點 版主早就回應我了 維持原判 12/11 02:19
woofun:至於信件部分 完全沒有給我任何回覆 所以我沒有東西可以再 12/11 02:20
woofun:轉錄到這 12/11 02:20
woofun:我這樣說應該會比較清楚 該版主在我推文申訴後 並無另外發 12/11 02:22
woofun:新的公告 只有改標題後面附註案件重新審理 會等另個版主上 12/11 02:23
woofun:線討論後再定論 所以VOT大大你才沒看到有新的判決公告出來 12/11 02:24
woofun:基本上這樣改判決公告標題 本來就不是一個版主應該有的管 12/11 02:25
woofun:版方式 會讓人看不到本來的判決 且有作假之嫌疑 12/11 02:25
woofun:偏偏我沒有備份到原本公告的標題 只是傻傻的等他改判 12/11 02:26
woofun:所以我覺得該版主真的不適任版主職位 一來判決公正度就像是 12/11 02:28
woofun:天氣一樣多變 二來因為紛爭鎖文又重新開放文讓紛爭繼續 12/11 02:29
woofun:三來 擅自更改自己公告的判決標題而沒有重新發新的公告解釋 12/11 02:30
woofun:會讓人不知道一開始事情發展的順序和結果 這三點就是此版主 12/11 02:30
woofun:不適任高雄版主的職位原因 12/11 02:31
woofun:我要的只是一個道歉改判 以及該板友人身攻擊後的一句道歉 12/11 02:34
woofun:結果板主不但不改判 連該板友回文堅決不道歉的回文 我就不 12/11 02:35
woofun:知道為什麼高雄板變成這麼放縱的一個板了 12/11 02:36
woofun:板友不道歉 板主不改判 原告變成和被告一樣處分 請問公平 12/11 02:37
woofun:和正義消失到哪裡去了? 12/11 02:37
ra065311:說實在的我看不太下去 12/11 02:38
ra065311:你想想有人罵你狗 和罵你白目之間的差別就知道了 12/11 02:39
ra065311:樓上講話要這樣?那認養版一堆人怎不去噓? 12/11 02:40
woofun:對我來說兩個都算人身攻擊 沒有一個是可以是對的 12/11 02:40
ra065311:無故把認養版扯進來 依照2-4.12處罰是水桶 12/11 02:41
ra065311:版主只有警告算輕判了 12/11 02:41
ra065311:人身攻擊也有分輕重的 12/11 02:41
woofun:你看一下他重新開文後讓文章火氣更大了 如果我這樣推不對 12/11 02:42
woofun:那下面一堆噓文要抓抓不完了阿 12/11 02:43
woofun:你因為紛爭鎖文 又重新開放文讓紛爭繼續甚至更旺 我就不知 12/11 02:43
woofun:道這是否是一個板主應該有的行為 12/11 02:44
woofun:我把認養板扯進來是因為我被人身攻擊後兩次說的氣話 但我沒 12/11 02:45
woofun:有刻意去對任何人人身攻擊 再者我今天是站在認養板這邊的 12/11 02:46
woofun:你覺得我會希望大家去那個板噓嗎? 12/11 02:46
ra065311:既然不希望 當初就不該有那個推文 12/11 02:48
ra065311:就像一時氣憤殺人再來說我錯了是一樣的 12/11 02:48
ra065311:版主判決並無提到要那位板友道歉 12/11 02:49
woofun:要一個道歉的是我 跟板主沒關吧 12/11 02:50
woofun:我氣的是板主維持原判+兩人處分一樣+板友又刻意回文堅決不 12/11 02:51
woofun:道歉 12/11 02:51
ra065311:版友不道歉與你申訴版主無關 12/11 02:52
ra065311:你希望版主依規定水桶 還是輕判你警告? 12/11 02:52
woofun:還有你說無故把認養板扯進來 可是他也算是高雄的事物 如果 12/11 02:52
ra065311:如果你在維持原判後還有寄信給版主申訴 不論版主是否回應 12/11 02:53
woofun:關 板主大可以直接刪文無高雄點 再者我討論的本來就是認養 12/11 02:53
ra065311:該信件都必須轉錄上來 12/11 02:53
woofun:送養問題 並沒有無故哦 至於噓的部分我承認有點氣話 12/11 02:54
woofun:可是如果扣除掉認養板 單純是噓這個字眼 那下面一堆人就都 12/11 02:55
woofun:要給予警告了Y 12/11 02:55
ra065311:認養不等於認養版 12/11 02:55
woofun:那換成你被人身攻擊 你會怎辦 12/11 02:57
ra065311:依過往經歷 我不會反擊 校內報給該校學務主任或教官 12/11 02:58
woofun:還有 你身為板主 卻讓文章繼續重新紛爭 我知道板主站在該 12/11 02:58
ra065311:版塊報給版主 如果是公然侮辱那種 報警走法律途徑 12/11 02:58
woofun:板友那邊 但也請他判決公正一點 以及不要讓高雄板變成一個 12/11 02:59
ra065311:被打 只要反擊就會變成互毆 兩個都有錯 12/11 02:59
woofun:是非不明 可以亂人身攻擊外 還能讓推文繼續吵下去的板 12/11 02:59
woofun:反正交給VOT大去判吧 如果你真要說我那句引起紛爭就算了 12/11 03:01
ra065311:飯可亂吃 話不可亂說 12/11 03:08
ra065311:還有 我並無說你那句話引起紛爭 我只說違反版規 12/11 03:09
woofun:引起紛爭的人和讓紛爭繼續的人 就交給小組長去定奪吧 12/11 03:09
ra065311:然後再重複一次 如果你在維持原判後還有寄信給版主申訴 12/11 03:09
woofun:反正我早就對高雄板心灰意冷了 12/11 03:10
ra065311:不論版主是否回應 該信件都必須轉錄上來 12/11 03:10
woofun:樓上的 你沒看到我兩封信都沒有回信嗎 我是有什麼溝通資料 12/11 03:11
ra065311:最後 與本次申訴無關文章之轉錄請刪除 C版友是可以檢舉你 12/11 03:11
ra065311:違反板規2-4.10的 12/11 03:12
woofun:水球、信件都一概不回 申訴第三次有什麼用? 12/11 03:12
ra065311:""不論版主是否回應"" 到底有沒有在看? 12/11 03:12
woofun:我也可以檢舉你啊 根據板規 12/11 03:14
woofun: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請不要發言, 12/11 03:14
woofun:即本板之申訴由小組長受理,非申訴人或本組板主,禁止回文 12/11 03:15
ra065311:請完整將板規看完 12/11 03:16
woofun:我要是有違規 VOT自然會告知的 不過目前並沒有 12/11 03:17
ra065311:3.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請不要發言 12/11 03:18
ra065311:即本板之申訴由小組長受理,非申訴人或本組板主,禁止回 12/11 03:18
ra065311:文或推文,因非當事人之其推文或回文不為申訴處理時所採 12/11 03:19
woofun:反正你也別再推了讓文章更亂 一切交給小組長去審理 12/11 03:19
ra065311:用。 12/11 03:19
woofun:你很有趣喔 那我不算當事人囉= = 12/11 03:20
ra065311:woofun:反正你也別再推了讓文章更亂 12/11 03:24
ra065311:那你現在誤解我意思我是該解釋下去還是讓你自己領悟? 12/11 03:24
Eagle47:會不會到時候 舉證格式錯誤不受理 只好崩潰組長官官相護? 12/11 06:34
lovedog0731:希望高雄版眾先不要發表自我主關企圖影響判決,我六年 12/11 06:35
lovedog0731:前曾被老鷹大桶過,他是個很細心的版主,相信這次申訴會 12/11 06:35
lovedog0731:有公平的結果。 12/11 06:35
lovedog0731:另外,希望這次審理過程,如有兩造對老鷹大的信件或水球 12/11 13:31
lovedog0731:能一併公開,避免單方面說詞,不知道有沒辦法這樣呢? 12/11 13:31
pipiblue:沒辦法,罵你的是名人(((攤手。反正公然條件有了,你走 12/11 19:23
pipiblue:走法律途徑或許比較快。 12/11 19:23
lovedog0731:依照往例,若原告對於版主判被告的處分,無異議則可視 12/11 20:45
lovedog0731:為和解,但是大部份的處分都沒有回去問原告。所以,目前 12/11 20:45
lovedog0731:這次公然侮辱,視同尚未和解。等待宣判出來再說。 12/11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