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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ofun 信箱] 作者: woofun (人生停停走走) 標題: Re: [公告] woofun CatAnna 警告 (維持原判) 時間: Wed Dec 12 14:41:09 2012 你自己去看看原PO對我文的回文 再組務板我也就提出了 → woofun:我就是討厭W原PO這種人 這句話我也要提出視為第二次拿出 12/12 14:31 → woofun:板友引發紛爭和戰火的證據 12/12 14:31 → woofun:你同樣的文章去兔板PO看看 保證比高雄版更兇 12/12 14:32 → woofun:也無故將兔板涉入高雄板 如果我那句認養板推文不當 12/12 14:33 → woofun:那這句將兔板涉入高雄版的文章 也該以 12/12 14:34 → woofun:2-4.12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之處置辦法 12/12 14:34 版主你自己斟酌吧 不道歉就算了 罵白目兩次+討厭原PO 涉及二次紛爭 又將兔板帶入高雄板 這該怎判 自個定奪吧 ※ 引述《camry2006 (常駐程式)》之銘言: : 公然說警察是狗 與 公然說人白目 : 兩者認定上為不相同 : 請勿自行認定 : 因你的推文亦違反板規 : 所以判處警告 : 並無刻意將原告變成被告 : 以你的來信內容 : 此判決無再申訴必要 : 就此結案。 : ※ 引述《woofun (人生停停走走)》之銘言: : : 申訴維持原判不符,罵警察且為初犯者給予水桶 : : 罵人白目兩次卻給予警告,並刻意將原告變成被告 : : 本人不符刻已上訴,若是時間內你還不再回應就當成你完全不給予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43.1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oofun (218.173.43.10), 時間: 12/12/2012 14: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