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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allan (我要開始變壞囉)》之銘言: : 我所為者,並非公然侮辱 : 依新竹地方法院90年自字第44號裁判要旨 : 「所謂公然侮辱,係指於特定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下, :  未指明具體事實,而以言語或舉動為內容足以貶損他人社會評價之輕蔑行為」 : 我既有指明具體事實,亦有舉證 : 與上開裁判要旨所謂公然侮辱之要件全然不符 您是不是應該要看完完整申訴? 不只公然汙辱還有挑釁引戰攻擊 : 高雄板板規3-5.2 : 3-5.2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判罰者 :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可能為同一人者規避板規的各項情事,雖嫌疑帳 : ^^^^^^^ : 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經帳號部 : 判定後,所有帳號皆得同等的處分,且相互累加。 : 上開板規僅以帳號相似為要件 : 又高雄板板務判例#1DtatGIz: 對於查到時段相近IP相同之情況 : 亦直接以分身論 所以 您看不懂板規嗎?相似而未犯板規送帳號部查證才能統一論處 所以是那篇判例以ip同處其他無犯例板友的才是自犯板規與站規 請搞清楚 IP帳號的認定只有帳號部能查證 不是板主自己以為 就可以把沒違規的扯在一起算違規 就可以公然罵誰是分身 就像那篇判例拿明明沒違規的兩帳號 以同IP硬罰才是自打嘴巴違反板規站規 : 而分身鬧板之情事亦為PTT站規、高雄板板規等禁止 : 指謫此事實既與上述條例有關,自應認為與公共利益有關 : 而得適用刑法310條第三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 而去信貴方要求說明迄今未獲回應 : 我之懷疑仍未獲得合理解釋 : 基於此合理懷疑之發言,依93年台非字第108號裁判要旨 : 「行為人如能證明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發表之言論內容應屬真實 :  即無誹謗之故意,不應負誹謗刑責」 還在講法 你那篇法不追溯才被說您對法的認知太流於表面與扭曲 不是嗎? 誰鬧板了? 照檢舉區多檢舉幾篇叫鬧板? 在板上反應板務叫鬧板? 行為人要證明真實才無毀謗之意 看不懂嗎? 你還沒請帳號部證實就公然罵誰是分身 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你證實了嗎? 好~照你板主的示範 就是只要拿幾個ip相近的理由就能馬上公然罵人 管他送帳號部查多久~ : 貴方規避我先提出之請求 : 擅自提出全然不符事實之公然侮辱指控 : 寄信之時點迄今亦未滿48小時,顯然不符申訴程序 : 同意代理提出申訴 : 依訴訟法規定須提出委任書、代理授權書或授權證明 : 這點不管是民事、刑事還是行政,甚至訴願法都一樣 : 且應向相對人為意思表示 : 貴方並未提出任何足堪信任之授權狀 : 且我也未收到任何信函告知委任 : 我認為閣下提出申訴之時點為無權代理 : 依上述各點 : 請求組務駁回申訴 : ---- 這裡是ptt........同意我代申訴還要通知你? : 閣下之動作頻頻,且遲不說明 : 是否意圖拖延、擾亂組務判決程序? : 又,站務方何以同一日之案件均已審查完畢並作出判決 : 卻獨漏檢舉貴方之申請? : 關於這點可否請組務代為催促 : 若其確屬無辜,此處爭議也才有實質討論意義 小組長我認為他在挑釁我請您處理 新的申訴不能提嗎? 居然還引射攻擊組務 您太誇張了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8a66 來自: 114.47.221.98 (01/10 20:39)
h8a66:哈突然發現小組長IP跟我的也差不多XD 114.47.221.98 01/11 02:36
applepies:差很大好嗎…前兩組相同就代表同地區, 218.173.35.252 01/11 09:37
applepies:人家是45你是47不同地好嗎…會浮動的只 218.173.35.252 01/11 09:38
applepies:有後兩組,且前三組相同,第四組不同是 218.173.35.252 01/11 09:38
applepies:接近百萬分之一的可能性…而且比對三人 218.173.35.252 01/11 09:38
applepies:發文、登入的時間,幾乎為同一時段同一 218.173.35.252 01/11 09:39
applepies:個登入發文ip為類似組,百萬分之一能常 218.173.35.252 01/11 09:39
applepies:常如此接近也太巧了吧 218.173.35.252 01/11 09:39
applepies:另外,本案不是小組長不處理,而是帳號 218.173.35.252 01/11 09:40
applepies:部一直沒有回覆。 218.173.35.252 01/11 09:40
h8a66:你真的....不會看下置底的公告ip唷 唉 220.129.126.49 01/11 09:46
h8a66:那是質疑站務不公就對了 220.129.126.49 01/11 09:47
applepies:還有非當事人請勿代申請,版務只接受當 218.173.35.252 01/11 09:48
applepies:事人申請,請你文中提到的那兩位在近日 218.173.35.252 01/11 09:48
applepies:自行至版務申訴,代申請不受理謝謝 218.173.35.252 01/11 09:49
h8a66:最好我不是當事人 那查帳怎有我的id 220.129.126.49 01/11 09:53
h8a66:你越權了唷受不受理是小組長而不是你這板主 220.129.126.49 01/11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