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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vedog0731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常駐程式) 標題: Re: 請求撤銷水桶處分 時間: Wed Dec 12 09:20:51 2012 ※ 引述《lovedog0731 (阿優)》之銘言: : 此為第三封信 : 感謝版主回信 : 在此僅討論本人案件 : 餵食流浪狗的文章與迷你兔文章所討論的議題大不相同 : 且討論串及回文版眾及本人皆以平和語氣討論 : 沒有任何人惡意鬧版(除其中一人辱罵本人丟臉兩字,請版主處分) : 且餵食流浪狗並未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 不應論為引起爭端內容 : 再者,若此處分與中華民國法律抵觸,影響使用者權益 : 可上訴至實際法律層面 : 煩請版主撤銷處分 : 小弟感激不盡,日後必為高雄版盡最大心力 : 版主辛苦了 最後回覆 12/09 camry2006 □ [公告] "哪裡有在賣迷你兔" 禁止回文 回文已漸偏離原文主題 本公告後 2012/12/9 01:00起,禁止其他回文 僅開放文章底下推文 否則一律劣退刪文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玩樂] 請把迷你兔的愛心轉到流浪狗身上 時間 Sun Dec 9 08:45:22 2012 你在板主公告後,標題仍然延伸此議題 明顯無視板主公告 當板友以噓文發表不認同推文時 你卻修文提出"噓文並不會證明你的愛心" 引起更多板友之不滿 依板規2-4.1 視為惡意鬧版 & 引起爭端 更可依板規2-4.13 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以及閱讀品質 既然你的文章內容與迷你兔議題不同,故標題無需延用"迷你兔" 其他所提任何法律相關與此申訴無關 就此結案,無需再來信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30.17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vedog0731 (39.12.86.58), 時間: 12/12/2012 14: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