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G666 (十八啦 BG!!!)》之銘言:
: 早已跟版主溝通過 他很堅持 之後不理會就跑了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得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處份。
: ==============================================================================
: 一、申訴人ID:BG666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willyt
: 三、請求事項:解除水桶 版主失職
: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水桶理由太無理 並無謾罵任何人 經溝通並不理會
: 版主認為我謾罵 但是的確沒有謾罵任何人
: 所以版主引用版規錯誤 我有訊息紀錄證明
已將該文章自 deleted 轉錄備份於組務版上
自認無疏失,除組長提問外不做另外回覆
就請判決吧,辛苦小組長了。
Kaohsiung BM will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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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ill NEVER beat me,
I'm The Deadman,
and you try on me, I'll make you FAMOUS!
-- Undertaker, CEO of DeadMan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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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9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