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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 申訴人:(你的ID) cycloneye 被 告:(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applepies 請 求:道歉 + 被刪的原文要放回去高雄版 理 由:(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高雄版版主判定我的心得文是廣告文 這讓我很不服氣,超級不爽的 我只是看了別人的文章,說說自已的經驗 然後說了商品名,還有大約的價格 我就被水桶了,正在我感到莫名其妙時 版主說:因為我有在露天拍賣販賣那樣東西 太扯了啦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105121948015 我早就沒在賣了,那都是8個月以前了 我現在沒在賣的東西,說我在打廣告?! 莫名其妙!請見該連結 「結束時間為 2011-06-01 17:28 時間結束,商品共賣出1件」 去查我的拍賣評價吧,看這半年來有沒有「捕蚊達人」的評價 就能證明我沒有在賣那東西了 且…我有po連結嗎? 我有說請來找我購買嗎? 純粹就我以前有賣過,現在上來說說自已的心得文 而且我還是打一大堆心得,都跟那商品無關,然後提到一個商品名 這樣就水桶?問題是那東西是網拍一堆人賣,我圖利到我自已嗎? 我現在根本就沒賣的東西,我能打廣告嗎? 廣告的成立也要有「事物」吧! 我推薦大家去使用捉蚊子很好用的商品 是心得文,我既沒有「犯意」,更無「犯行」 我發文前根本就忘記以前我有賣過那東西,居然心得文被劣退 我超級憤怒的,版主說是有人檢舉的 有人檢舉,版主要用邏輯想想看啊 請問版友看了我的心得文,會有人就去google我的帳號 然後在拍賣找到我「曾經8個月以前」有賣過的東西 接著拜託我再去生幾個來賣給他嗎? 如果有這種神經病的網友,那也要看我願不願意發那個神經咧 請小組長用常理判斷,我這廣告打得起來嗎? ====================== 在一開始我很生氣時,跟該版主有用水球做溝通 我承認我有罵他「神x病」 這是我錯的地方,若這樣犯了ptt的站規,甘願受罰 但這篇文章被劣退,是這位版主 applepies 的錯 ======================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已經轉過來了,在上面二篇 若applepies覺得我罵他這件事不爽,也可以把我們的水球記錄轉上來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7.144
applepies:水球紀錄不屬這個板的部份 218.173.28.217 02/20 22:52
applepies:針對您水球罵我的部分我已經在做申訴了 218.173.28.217 02/20 22:53
cycloneye:你申訴吧,那個我認了,沒辦法對PTT不熟 219.85.7.144 02/20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