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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wufu 信箱] 作者: khsohot (倚天不出誰與爭鋒)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時間: Thu May 26 21:19:36 2011 無論是否分身或朋友的帳號 兩ID上站時間及IP皆相同 視為同一人使用 ※ 引述《cjwufu (2l4103vu86)》之銘言: : 您好 我有收到系統來信 : 它上面說我是用分身進行買賣 : 我想澄清的事情是 絕對沒有這回事 : 我一開始是用cjwufu 的帳號進行買賣 但是我PO文之後30秒以內就刪除了 : 因為我知道我的買賣時間還沒有到達十天 : 所以我就跟朋友借帳號來PO文 並非所謂的分身 : 懇請版主大大詳察 謝謝您了 -- 3-4 判決或任何版務相關有任何問題、疑問或建議 ╭──╮ 請勿貼在版面上,否則逕行刪除 │奉旨│ │公告│ 另若對判決不滿請逕自來信原本判決板主要求再議 ╰──╯ 若對再議結果不服或七日後未得結果,請逕自至 組務版 L_TaiwanPlaz 版 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8.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