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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mallan 信箱] 作者: samallan ( )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板務] ufotime擔任板主之不信任案 時間: Tue Oct 2 23:05:27 2012 #1GQhLrYc (Kaohsiung) 18149 s 510/02 ufotime □ [公告] 板規罰則提高不同意見書(歡迎推文討論) 該文一共改了三次標題 第一次 □ [公告] 板規罰則提高不同意見書 第二次 □ [公告] 板規罰則提高不同意見書(歡迎討論) 標題既寫明歡迎討論,本人遂就該議題發表 18187 110/02 - □ (已被ufotime刪除) <samallan>公告禁止回文 原標題為 R: [板務] 板規罰則提高不同意見書(歡迎討論) 因本人文章中對其做法多所批判 ufotime始修改標題為(歡迎推文討論) 並將本人之文章刪除 請問高雄板所有板主,此行為是否合乎板規3-4? 以板規中哪一條做為處分標準? 形式上合法性與實質上合法性何在? 而這個人一直以來口口聲聲公開透明民主 卻連一點批判聲與反對意見都容不下 對本人取回文章備份的要求 明明人在線上也有所回應 卻以組規限制為48小時為由拖延執行 此人之適任性與自我拘束能力令人質疑 倘若板規可以任由一人隨意執行與解釋 其他板主之存在意義? 基於上述理由,本人在此提出對ufotime之不信任案 -- 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興創作-醉世夢言、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0.44
victoryss :哦哦 剛剛就是這篇喔XD 10/02 23:09
satan5851 :應該不是吧 還沒取回備份文章不是嗎 10/02 23:10
※ 刪除原因: (已被ufotime刪除) <samallan>無關高雄板 ※ Deleted by: ufotime (219.69.96.58) 10/02/2012 23:11:0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mallan (111.242.70.44), 時間: 10/03/2012 07:22:56
samallan:感謝高雄板n板主協助取回備份 10/03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