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mry2006:一名法官表示 10/05 22:34
→ camry2006:檢方只用爭執過程中的幾句話,即認定是阻卻違法行為 10/05 22:34
→ camry2006:實在太過牽強 10/05 22:34
檢查官只是一個判例,做為我認為是對方同意水桶,且惡意挑釁的判例
這個判例或有些爭議,但至少我有去做出舉證
可是這名申訴者對我的執法之舉證,與判決內容多不相干
要申訴我,請針對不服的點做出反證,對申訴才有意義
→ camry2006:rabbit777773的推文 個人認為不具任何"惡意"內容 10/05 22:54
→ camry2006:並未引起爭端更無涉及人身攻擊 10/05 22:55
→ camry2006:且經查rabbit777773在板上過去未曾有任何處份 10/05 22:57
→ camry2006:直接判處水桶兩個月 實在是過重且不當也不合理 10/05 22:58
→ camry2006:個人在此提議取消ufotime對rabbit777773的判決 10/05 22:59
→ navicrops:贊同 10/05 23:02
每個板主認知不同,如果你們想依板主群多數決來判決此案
請等組長提出申訴結果後才行使
並且未來你們每次公告水桶我都會po板務詢問是否有經過板主群決議。
推 snowtoya:身為同組板主兼法律人,我只想說,不要再亂用法律名詞了 10/05 23:10
→ snowtoya:檢察官的「認同」連判決都不算,還判例? 10/05 23:12
→ snowtoya:判例需為最高法院之判決且經選出認定有「參考」價值 10/05 23:13
請問你跟這次事件有何相關,請勿再次推文,以免遭受板務警告
→ UponSunrise:同意樓上 10/05 23:13
→ snowtoya:不用替我擔心這點,謝謝XD 10/05 23:20
推 VOT1077:既然〝現任版主群〞已經〝複審〞認定沒違反板規 10/05 23:26
→ VOT1077:請依據板規執行 此判決我會另外宣布 10/05 23:26
→ VOT1077:本來無須等小組長宣判 才能行使 10/05 23:27
請問組長,複審依據何在。
→ camry2006:好心提醒你 snowtoya的推文資格不需你操心 10/05 23:28
推 VOT1077:版主判決過程 不用跟你報告 也不用跟我報告 只要結論公告 10/05 23:30
推 VOT1077:於版面即可 依據何在?? 你誰?? 10/05 23:31
所以板主具有複審其他板主的權力?
謝謝組長告知。
※ 編輯: ufotime 來自: 219.69.96.58 (10/05 23:32)
推 VOT1077:難道我判決的過程 還要一條一條跟你報告嗎?? 10/05 23:31
→ VOT1077:既然現任板主群已經有結論 那就去執行 使用者有疑問 10/05 23:32
→ VOT1077:就會來申訴 10/05 23:32
請組長別誤會,我只是要確認,當一位板主做出判決時
其他板主是否可以複審這位板主的判決
若依組長目前意思,我想應該是,謝謝告知。
推 VOT1077:我是說 〝現任板主群〞 接受申訴 本來就可以 複審 10/05 23:33
推 VOT1077:板主群合議確認了 就去執行 10/05 23:34
→ VOT1077:不然 要寄信溝通幹嘛?? 10/05 23:34
依組長所言,該名板眾不應至組務申訴
因為原判決板主已暫時解職,應向現任板主群申訴
而申訴人向現任板主群申訴後,現任板主群決議申訴成立,解除水桶
那本案是否已結案?
→ VOT1077:為什麼已經結案 原判決的行為 既然會被現任版主重新審議 10/05 23:41
→ VOT1077:並且更改 那就還有該原版主的責任歸屬要給用版者交代 10/05 23:42
組長,我在跟他溝通過程中,
已經被停權,而暫時非該板板主,請問如何責任歸屬
高雄板板規有明定要向原板主進行申訴
我目前被停權中,如果要接受申訴或是溝通
也應待停權結束後再行。
→ VOT1077:不是判決完就沒事了... 10/05 23:42
→ VOT1077:還有 我可沒說該名使用者 〝不應〞到組務申訴 10/05 23:43
→ VOT1077:還是你很想當小組長? 話全部給你解釋就好拉?? 10/05 23:44
→ VOT1077:還可以幫我給別的版主 提意見 請他們要判決後才能做?? 10/05 23:48
→ VOT1077:所以你又在命令我做事?? 要我等停權結束後在判嗎?? 10/05 23:50
我目前的確是在停權中,本來就沒有接受申訴的權力
還是組長您認為停權中的板主能夠接受申訴
那現在能夠進行公告對所有我曾做出的判決進行改判嗎?
→ VOT1077:既然你覺得 應該等停權結束後在行使 那你現在回文是?? 10/05 23:51
那是針對他所提出的事證進行溝通
所以我不斷請他提出反證,而非列舉其他無關事證
→ VOT1077:版主不是只有你一個 你要改判 也可以請其他版主代行 10/05 23:52
→ VOT1077:是為 與 不為 而已 10/05 23:53
我只是想請問組長一件事,被停權的板主是否有權力接受申訴並進行改判嗎?
推 VOT1077:事證是不是有關 我會看 你不用幫我下定論 10/05 23:54
推 VOT1077:畢竟判決是我 不是你~~ 10/05 23:55
→ VOT1077:在組務 只有申訴人 與 被申訴人的差別 你是被申訴人 10/05 23:56
→ VOT1077:就可以提出你的想法 10/05 23:56
推 VOT1077:就算你要改判 你也可以回應時 說一聲就可以請其他版主做 10/05 23:56
所以組長的意思是,被停權的板主有權力做出改判嗎?
→ VOT1077:要是你不請 我也會請 10/05 23:57
如果組長認定被停權之板主可進行改判,那我會立即來著手所有曾公告之改判
並依組長所言,由組長請其他板主依據改判進行公告
→ VOT1077:你想做就做阿...版務建議現有版主群還是會審議後再決定 10/06 00:02
→ VOT1077:不要違反板規 誰管的了你?? 10/06 00:03
組長,跟您報告,原板主之改判屬於一個板主的權力之一
而非板務建議,我是想問的是,原板主若被停權,是否有權力進行改判
※ 編輯: ufotime 來自: 219.69.96.58 (10/06 00:14)
→ applepies:一個法官的判決不代表每個法官都會這樣子判 10/06 00:17
→ applepies:該法官被認為是恐龍法官,難不成你要當恐龍板主? 10/06 00:17
推 VOT1077:原板主若被停權 你口中的改判 都僅是一般版友的版務建議 10/06 00:51
→ VOT1077:我不是說了 都可以請其他版主做 至於版主要不要做 10/06 00:52
→ VOT1077:他們自然會回覆我結論 這樣很難懂嗎?? 10/06 00:52
→ VOT1077:就算我去請 我也是等他們跟我說結論 10/06 00:52
→ VOT1077:當然 人家起碼會看在你是原案版主的身分上 或許給你點尊重 10/06 00:58
→ VOT1077:這就是ㄧ個同版 版主之間互相彼此的運作模式 尊重 溝通 10/06 00:59
推 rabbit777773:1.感謝snow板友的回答^^XDDD 10/06 01:17
→ rabbit777773:檢察官的「認同」連判決都不算,還判例? 10/06 01:17
→ rabbit777773:判例需為最高法院之判決且經選出認定有「參考」價值 10/06 01:17
→ rabbit777773:我文中說水桶我阿 的前面還有一句 那裡不理性了 10/06 01:18
→ rabbit777773:我的意思也就是說 沒有不理性 如果我有不理性 你可以 10/06 01:19
→ rabbit777773:依板規水桶我 10/06 01:19
推 navicrops:推樓上 就是這個意思 10/06 01:20
推 rabbit777773:你說要我舉證或過去判例 其實申訴不一定要舉出過去判 10/06 01:23
→ rabbit777773:例 充分的說明讓組長了解也是一種方式 10/06 01:24
→ rabbit777773:我書讀的不多 亂舉判例我怕我會出錯= = 10/06 01:24
→ rabbit777773:2. 你比喻就像警察執法 這樣的比喻偏離太遠了 10/06 01:26
→ rabbit777773:警察負責抓人 判決是法官 又不是警察判 跟迴避原則 10/06 01:27
→ applepies:這案乾脆送去高等法官審理如何= = 10/06 01:27
→ applepies: 院 10/06 01:27
→ rabbit777773:扯不上關係 我跟警察有糾紛 又不是警察判 你看過 10/06 01:28
→ rabbit777773:警察判人嗎????? 10/06 01:28
→ rabbit777773:3.同上一點 你比喻警察不恰當 警察不判人 10/06 01:29
→ rabbit777773:比喻法官比較恰當 你有看過法官問被告 你想判多久? 10/06 01:30
→ rabbit777773:法官判多久 不是該照法律嗎? 問這樣的話 不就恐龍法 10/06 01:31
→ rabbit777773:官嗎 10/06 01:31
→ rabbit777773:4.跟本案當然有關 我想說的是 其實ufotime才是 10/06 01:32
→ rabbit777773:引起板眾對立的原兇 惡意找事端的原兇 10/06 01:33
→ rabbit777773:順便問組長 我這樣違規 他原兇是否有違規 10/06 01:34
→ rabbit777773:我並無惡意要搞板 我是希望高雄板更好的 10/06 01:35
→ rabbit777773:最後ufotime請我證明我說水桶我 不具挑釁性質 10/06 01:36
→ rabbit777773:我第一點已經解釋了 如果ufotime不滿意 請他舉證 10/06 01:37
→ rabbit777773:我是惡意的 10/06 01:37
→ rabbit777773:最後 他問我要幾個月 或這種要求一輩子都沒看過 10/06 01:38
→ rabbit777773:沒錯後面那句是包龍星的經典台詞 好笑歸好笑 10/06 01:39
→ rabbit777773:但如果那兩句 是從判決的人或法官 說出來的 10/06 01:40
→ rabbit777773:你說挑釁不挑釁 這個法官恐龍不恐龍 10/06 01:40
→ rabbit777773:最後最後 想給ufotime好意提醒 10/06 01:41
→ rabbit777773:當板主才幾天 從最高票當選(沒記錯的話) 10/06 01:41
→ rabbit777773:到才在板上跟板友板主吵鬧 你沒發現 10/06 01:42
推 navicrops:順帶問一下 如果板主挑釁板友 或惡意亂板的話 10/06 01:43
→ navicrops:又該怎麼處理 10/06 01:43
→ rabbit777773:最高票當選->在板上替你說話的 越來越少越來越少.... 10/06 01:43
→ rabbit777773:到現在..不管在組務或群組務...已經沒人覺得你是對的 10/06 01:44
→ rabbit777773:你應該想想為什麼會這樣....自己是不是...歪掉了.... 10/06 01:44
→ rabbit777773:我話到此 最後本人 尊重組長的判決 10/06 01:46
→ rabbit777773:不管結果如何 小妹我 絕對無異議...不上訴...... 10/06 01:47
推 rabbit777773:哈再補一句 感謝N板主C板主明察秋毫 謝謝XDDDDD 10/06 01:51
推 rabbit777773:在補一下 拍謝拍謝 10/06 02:20
→ rabbit777773:你跟小組長在爭的 停不停權 10/06 02:21
→ rabbit777773:其實你在還沒停權我就寫信跟你溝通過了 10/06 02:21
→ rabbit777773:你在線上 且把信看了 確不願意溝通 10/06 02:21
→ rabbit777773:等到被停權了 才來怪東怪西 我寄給你時你還沒停權 10/06 02:22
→ rabbit777773:就算你停權了 你也該回我信跟我溝通 告訴我 10/06 02:22
→ rabbit777773:你停權中 有關申訴 請找其他板主 你說是不是? 10/06 02:23
→ rabbit777773:什麼都不說 不溝通 然後把問題都推給別人 這樣不好 10/06 02:25
→ camry2006:rabbit777773覺得自己尚未達到違反板規之規定 10/06 02:38
→ camry2006:寫信向ufotime提出異議 ufotime都不回答即表示同意 10/06 02:39
→ camry2006:故 ufotime已同意rabbit777773未違反板規 10/06 02:40
推 navicrops:依照某位的邏輯 樓上完全無誤 10/06 02:41
→ camry2006:此水桶判決自然該更改為無效 10/06 02:42
推 raiyuyu:呀!GOOD JOB!啾咪^.<~ 10/06 11:18
推 raiyuyu:跳進自己所設的欲加之罪圈套裡了。 10/06 11:21
推 ganbaday:路過..."迴避原則"是說,當被檢舉對象為板主,不能球員兼 10/14 01:11
→ ganbaday:裁判,判自己無罪,要交由其它有權審案者來審。在PTT只有 10/14 01:12
→ ganbaday:這種模式,跟實務上法院"有利害關係"就能換法官不同 10/14 01:13
→ ganbaday:另外各位扯那麼多法,實在有點扯遠。此案就是"是否挑釁" 10/14 01:14
→ ganbaday:的標準而以不是嗎...若這樣算挑釁,板上就都要把線降到這 10/14 01:15
→ ganbaday:條線以下,口氣相當的都桶2個月起跳。 10/14 01:15
→ ganbaday:若這樣未達挑釁,就表示這種程度還沒踩到線 10/14 01:15
推 ganbaday:若"你咬我阿"這種程度的口氣已達挑釁 10/14 01:19
→ ganbaday:那"這種要求我這輩子都沒見"口氣上也不遑多讓... 10/14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