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版工,christie,首先版友申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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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篇公告為3/9日發,且應屬行政命令
可是新規範版規為3/10新定,應屬法律
不論是法條地位或是頒佈日期,均應以3/10日版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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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底文版規更新日期並非本人公告,且在做出改判之後,版友
才得信件通知,除此之外,這點是版工與置底板規更新者(版主cha38)溝通
不同步所造成,深感抱歉。
因此才引用出版規第七條:
7.若有發生任何版規沒有限定到的地方,但卻產生異議的問題,版主們還是
: : 有管範之權力。(這點請體諒^^)
: : 版規最後一條,謝謝。
敝人認為此情況乃屬於產生異議之情況,雖說版規已有限定政治文是警告一次
,但依情況嚴重程度判決有所不同,高捷完成後政治文更是氾濫,為此才引用出
版規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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