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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iperwitches 信箱]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標題: Re: 劣文退回(只要屬贈品都禁止買賣)[買賣] xantia/ORIKS/REVLON彩 時間: Wed Mar 14 23:56:36 2012 版主,您好, 如劣文之原因是從中獲利,則不應有"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之解釋 以及版規2-1.2裡的1.2b有提到 "尾牙獎品須附上官方定價連結,且欲出售之金額不得高於定價8折" 尾牙獎品亦為贈品,為何就可以售賣? 謝謝 ※ 引述《applepies (去你的標點符號啦!!!)》之銘言: : ※ 引述《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之銘言: : : 版主,您好, : : 高雄版文章#1Cau5-tT買賣系列規範 2-1.2b 定義 : : 對於贈品營利部份,板務群做出新規範 : : 凡印有贈品字樣等產品,不得於高雄板售賣 : : 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 :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 : : 其市價認定需賣家自行提出連結與佐證 : : 我已在文章中註明未有贈品字樣,應屬可售賣 : : 故提出申訴 : 置底公告中也有提到,從中獲利只要在1元以上就屬從中獲利營利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99.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iperwitches (114.27.99.27), 時間: 03/15/2012 0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