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iperwitches 信箱]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標題: Re: 劣文退回(只要屬贈品都禁止買賣)[買賣] xantia/ORIKS/REVLON彩
時間: Wed Mar 14 23:56:36 2012
版主,您好,
如劣文之原因是從中獲利,則不應有"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之解釋
以及版規2-1.2裡的1.2b有提到
"尾牙獎品須附上官方定價連結,且欲出售之金額不得高於定價8折"
尾牙獎品亦為贈品,為何就可以售賣?
謝謝
※ 引述《applepies (去你的標點符號啦!!!)》之銘言:
: ※ 引述《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之銘言:
: : 版主,您好,
: : 高雄版文章#1Cau5-tT買賣系列規範 2-1.2b 定義
: : 對於贈品營利部份,板務群做出新規範
: : 凡印有贈品字樣等產品,不得於高雄板售賣
: : 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 :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
: : 其市價認定需賣家自行提出連結與佐證
: : 我已在文章中註明未有贈品字樣,應屬可售賣
: : 故提出申訴
: 置底公告中也有提到,從中獲利只要在1元以上就屬從中獲利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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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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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iperwitches (114.27.99.27), 時間: 03/15/2012 00: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