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你的ID)piperwitches
被 告:(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Kaohsiung/applepies
請 求:(希望判決結果為何?)取消劣退,
並修訂版規為同質性物品應有同樣之待遇。
理 由:(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版主劣退理由為"只要屬贈品都禁止買",因有營利事實。
然高雄版版規2-1.2裡的1.2b有提到
"尾牙獎品須附上官方定價連結,且欲出售之金額不得高於定價8折"
且高雄版文章#1Cau5-tT買賣系列規範 2-1.2b 定義
對於贈品營利部份,板務群做出新規範
凡印有贈品字樣等產品,不得於高雄板售賣
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
其市價認定需賣家自行提出連結與佐證
如果只要是贈品就不可以販售,那麼這條定義是否與版規相違背?
版主解釋說
第一,尾牙獎品為公司以現金購入做為員工獎利用途
故有其價值存在,且避免從中獲利,故僅開放
市價8折
但雖尾牙獎品為公司以現金購入,但仍非當事者購入,仍然是從中獲利
版主說是配合板上眾多板友要求
開特例開放,並以公告註明,故尾牙獎品、抽
獎品在無印上贈品二字,且附上市價連結並低
於市價八折,有特別開放買賣
該特例已與版規相違背,是否可視為版主帶頭違反版規?
版主解釋的第二條 抽獎獎品,雖無印上贈品字樣,但有其市價值
且為財政部規定,獎品值3333元以上必須
繳其納稅金,故板上開放八折出售
我所販售之贈品與抽獎獎品一樣,未印上贈品字樣,也有其市價值
且獎品值未達3333元,並未有規避稅金之疑慮
兩者應為同性質,為何抽獎獎品可販售,其他贈品卻不可販售?
難到抽獎獎品出售就沒有從中獲利嗎?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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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