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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你的ID)piperwitches 被 告:(看板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Kaohsiung/applepies 請 求:(希望判決結果為何?)取消劣退, 並修訂版規為同質性物品應有同樣之待遇。 理 由:(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版主劣退理由為"只要屬贈品都禁止買",因有營利事實。 然高雄版版規2-1.2裡的1.2b有提到 "尾牙獎品須附上官方定價連結,且欲出售之金額不得高於定價8折" 且高雄版文章#1Cau5-tT買賣系列規範 2-1.2b 定義 對於贈品營利部份,板務群做出新規範 凡印有贈品字樣等產品,不得於高雄板售賣 其未印有類"贈品"等字樣者 販售金額上限約為市價8折,即可售賣於板上 其市價認定需賣家自行提出連結與佐證 如果只要是贈品就不可以販售,那麼這條定義是否與版規相違背? 版主解釋說 第一,尾牙獎品為公司以現金購入做為員工獎利用途    故有其價值存在,且避免從中獲利,故僅開放    市價8折 但雖尾牙獎品為公司以現金購入,但仍非當事者購入,仍然是從中獲利 版主說是配合板上眾多板友要求     開特例開放,並以公告註明,故尾牙獎品、抽     獎品在無印上贈品二字,且附上市價連結並低     於市價八折,有特別開放買賣 該特例已與版規相違背,是否可視為版主帶頭違反版規? 版主解釋的第二條 抽獎獎品,雖無印上贈品字樣,但有其市價值     且為財政部規定,獎品值3333元以上必須     繳其納稅金,故板上開放八折出售 我所販售之贈品與抽獎獎品一樣,未印上贈品字樣,也有其市價值 且獎品值未達3333元,並未有規避稅金之疑慮 兩者應為同性質,為何抽獎獎品可販售,其他贈品卻不可販售? 難到抽獎獎品出售就沒有從中獲利嗎?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註:溝通紀錄若為信件 請將信件"轉錄"ctrl+x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若為水球 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版 不可複製貼上 請與板主確實溝通完畢,溝通未完就申訴視同程序不符水桶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