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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vedog0731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標題: Re: 請求解除水桶 時間: Fri Oct 18 01:17:02 2013 ※ 引述《lovedog0731 (阿優)》之銘言: : ※ 引述《camry2006 (http://ppt.cc/hWhD )》之銘言: : : 作者 november19th (顆顆顆:D) 看板 Kaohsiung : : 標題 [徵求] 雄工駕訓班11/19那期的團報 : : 時間 Wed Oct 16 11:46:01 2013 : : 推 lovedog0731 :我教的自學今天一次就考到了 費用不到1000 10/16 11:56 : : 閣下在該篇文章推文僅此一行 : : 並未另外說明需至另一篇文章觀看後續推文 : : 判定推文徵求雇主收受傭金 : : 違反 : : 2-1.3 涉及金錢交易請勿使用[徵求] : : 禁 徵求雇主。(有收受傭金而違反2-1.2b) : : 2-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水桶。 : :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 :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贈品轉賣、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 其實問題還是很簡單 : 也不用去另一篇看 : 試問版主如何判定此1000元中任一部份為本人收取? : 若無法舉證 : 版主判定本人收取佣金的行為 : 造成本人名譽受損 : 已構成加重誹謗罪 : 自第一封溝通信起72小時內 : 若無法舉證 本人即向組務版申訴 : 無論水桶消除與否 組務判決為何 : 本人仍可執行加重誹謗罪之法律追訴權 : 勞請版主回覆 : 以上 不考量組務版 即執行法律追訴權 亦或者 即向組務版申訴,執行加重誹謗罪之法律追訴權 皆請自便 此判決無需再議之處 請勿再來信 謝謝 -- Kaohsiung 板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41.1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vedog0731 (27.52.83.56), 時間: 10/22/2013 00:56:32 lovedog0731: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1/0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