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dog0731:報告小組長 此判決方向有誤 本人提出誤判疑慮的緣由 10/27 08:41
→ lovedog0731:為 版主以查明為前題判本人收取佣金 但是版主處分前 10/27 08:41
→ lovedog0731:明顯未查明。再者,若處分後證實並未收取佣金,是否應 10/27 08:41
→ lovedog0731:更改處分?組務此篇判決只是把版務說辭再說一次而已。 10/27 08:41
→ lovedog0731:本申訴並非討論時間差及其他引用證據。而是 1)應查 10/27 08:41
→ lovedog0731:明而未查明 2)若事後證實未收佣金應更改處分。 10/27 08:41
→ lovedog0731: (kaohsiung) 並非下午才發表之引援證據 是版主在溝通 10/27 11:55
→ lovedog0731:信中表明本人並無在推文中提及要至另一篇看 版主執著 10/27 11:55
→ lovedog0731:在一句話即將本人水桶 本人才未將該篇文章檢附至組務 10/27 11:55
→ lovedog0731:版。而小組長於此判決中提及 引援證據於下午才發出 以 10/27 11:55
→ lovedog0731:致版主無法判斷,反而,版主在本人於該篇文章表明本人 10/27 11:55
→ lovedog0731:不收費後亦於該篇文章推文,應不至無法得知本人並無收 10/27 11:55
推 lovedog0731:費。煩請小組長就本人質疑版主之兩點缺失 及版主足以 10/27 12:00
→ lovedog0731:查明卻未採納之誤判,重審此案。感謝。 10/27 12:00
→ Qoommmmmmmmm:高雄板只要提到"費用",就會被水桶了。 10/27 16:45
→ Qoommmmmmmmm:高雄板主不用求證是否為教學費用?還是報考費用? 10/27 16:47
→ Qoommmmmmmmm:不用跟當事人確認直接認定是教學費用,這太粗糙了, 10/27 16:48
→ Qoommmmmmmmm:高雄板只要看到"費用"就可以高潮了。 10/27 16:48
→ Qoommmmmmmmm:然後提出人證也沒用,就算沒有收費也要被硬賴, 10/27 16:50
→ Qoommmmmmmmm:所以高雄板推文請小心,買賣的陷阱,文字獄很多。 10/27 16:51
→ gggping:詢問中 10/27 16:56
→ gggping:8月到現在還在詢問中,然後對比這篇,嗯嗯... 10/27 16:56
推 lovedog0731:目前高雄版一人獨大 請組務重視我們這些得不到板主青 10/27 17:09
→ lovedog0731:睞的板友 10/27 17:09
→ applepies:也沒有因此被板友喜歡呀 10/27 18:30
推 lovedog0731:假設版主是皇 你大概是大臣 而我們這些大概就是平民 10/27 18:49
→ lovedog0731: 而小組長就是神明了 所以我們正在祈求老天張開雙眼 10/27 18:49
→ lovedog0731: 還人民一個公道 哪怕只是一個 至少能讓我們知道 版主 10/27 18:49
→ lovedog0731:之上還是有天理的 10/27 18:49
推 lovedog0731:被水桶兩個月不算什麼 但是不合理的處分不能漠視 絕 10/27 18:53
→ lovedog0731:對 加倍奉還… 10/27 18:53
→ applepies:所以呢?你對皇上不滿,上訴天庭,結果神明還是判你錯… 10/27 18:54
→ applepies:意思是指神明也沒有天理了嗎? 10/27 18:54
→ applepies:你搞清楚重點,別在自大的歪理當天理了 10/27 18:54
→ applepies:最主觀的人根本就是你自己吧。 10/27 18:54
→ applepies:對判決不滿就上訴組務去,別在這裡暗指小組長和板主不明 10/27 18:55
→ applepies:理,不要只會嘴上功夫,當初跟板主嗆聲說要去法院告,怎 10/27 18:56
→ applepies:麼又龜縮了? 10/27 18:56
推 lovedog0731:你真的以為我吃飽撐著沒事喜歡去告人喔?這是趟很漫 10/27 19:37
→ lovedog0731:長的路,雖然步驟都查好了,但是好懶…你期待我去告嗎? 10/27 19:37
→ lovedog0731:我可以聽你的話喔!就像你常常檢舉版友一樣 你只要打 10/27 19:37
→ lovedog0731:字就有人被桶 但在組務被申訴跟檢舉的都是版主 你當然 10/27 19:37
→ lovedog0731:常常灑花花啊。 10/27 19:37
→ applepies:這個版本來就是用來申訴板主用的,你沒搞清楚吧? 10/27 19:47
→ applepies:難不成這個板是要用來申訴板友用的? 10/27 19:47
→ applepies:原來我跟一個從頭到尾都狀況外的人在對話…,還真是遇到 10/27 19:48
→ applepies:__了 10/27 19:48
推 lovedog0731:真的 我們有代溝 不過我還是不會放棄該有的權力的 你 10/27 19:58
→ lovedog0731:們贏這麼多次了 給我們一次正義會怎樣嗎? 10/27 19:58
→ applepies:把黑的事要拗成白的給你們,叫做正義???笑話了 10/27 20:05
→ applepies:難不成你去跟法官說,強姦十個人,九個案子判有罪,第十 10/27 20:06
→ applepies:個案子能給個正義判無罪嗎?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別歪理 10/27 20:06
推 lovedog0731:明明沒拿錢 硬要拗成有拿錢 我會好過嗎? 10/27 20:07
→ lovedog0731:問題是 沒有發生的事情 何來的前例? 10/27 20:07
→ applepies:廠商標示不清都能視同誤導消費者了,那篇文章明明就是寫 10/27 20:08
→ applepies:「收到一千」證據確實,別在拗了 10/27 20:08
→ applepies:你不知道意圖殺人成功叫謀殺,沒成功叫謀殺未遂嗎? 10/27 20:09
推 lovedog0731:你可能要去眼科看一下 絕對沒有“收到”這辭……為什 10/27 20:11
→ lovedog0731:麼漏洞百出的處分還能這麼理所當然啊! 10/27 20:11
→ lovedog0731:就算是未遂也要有策劃的證據 可是 證據何在? 10/27 20:12
→ applepies:怪我咧?話出口要小心,不然怎麼會有「誤會」這個詞? 10/27 20:13
→ applepies:明明就引人「誤會」在先,事後喊冤又能如何? 10/27 20:13
→ applepies:判決已定,有本事去上訴組務,還有叫我『去眼科看一下』 10/27 20:14
推 lovedog0731:既然證據再再都顯示是誤會 為什麼不撤銷處分? 10/27 20:14
→ applepies:之前新聞有報導過,光這句,我確實可以去告你「人身攻擊 10/27 20:14
→ applepies:」,無論是ptt還是法院,但我沒那麼無法浪費國家資源 10/27 20:15
推 lovedog0731:至於再向上申訴 還是希望小組長能依據新的證據 重審 10/27 20:16
→ lovedog0731:此案。 10/27 20:16
→ sirme:啊不就好棒棒。錢收了怎麼用都你說了算 10/27 23:18
推 lovedog0731:可惜我沒拿錢啊…還被水桶是不是虧大了?可是我就是 10/27 23:40
→ lovedog0731:拿不下手 我現在還是沒收費在教學 10/27 23:40
→ niceshotse:被水桶又不會痛.... 10/27 23:56
推 lovedog0731:是不會痛…可是看版上的文想推文聊天跟提供那裡有好 10/28 00:03
→ lovedog0731:店家 卻都不能推 好痛苦啊…宅男的生活就只有網路 水 10/28 00:03
→ lovedog0731:桶跟變成啞巴差不多啊 我承認我很宅 10/28 00:03
→ weedyc:判決文也不是讓你們閒聊用的,一樣,請使用者自律。鎖文。 10/28 00:15
※ lovedog0731: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1/05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