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o (下一站深澳坑)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判決] 有關VickyShan君 申訴高雄板案
時間Mon Nov 17 08:57:40 2008
主文
維持高雄板原判
理由
高雄板規 買賣文每人僅能七日一貼 以行使若干時間
不論就板規文字內容與意義
或就板友的認知 ptt多數鄉民習慣等等方向來研析
並無原申訴者
所謂令人產生疑義
以致使原申訴者貼文時陷入錯誤
違反板規而遭受處份
高雄板區判決並無不當之處。
此外 雙方私下來往之水球
是否牽扯所謂 人身污辱或攻擊
乃屬私領域之行為
並非 ptt 組務 管理範圍
板主個人的道德與修為 口氣與態度
若非於因公務 表現於公眾領域的行為
進而影響不特定多數人之權益外
組務是不宜且不適 介入處理
如果申訴者認為自身權益受損
宜自行向司法機關請求公權力處理。
最後以此案告知相關人等
本組務對任何公開水球/或電子郵件紀錄為證據
基本上僅做參考 絕不當為判決的主要依據
非經雙方當事人同意
請勿自行公佈任何兩造或多造的水球和信件紀錄
否則如有法律上的問題 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台灣遊園地小組長 shengo
2008111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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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大尖山早春綻放的櫻花
汐平路桐花紛飛的五月雪
還是拱北殿深秋透紅的楓葉
都是為了妝扮汐止的夢幻季節
等待與你的相遇.....
※ 編輯: shengo 來自: 118.231.100.53 (11/17 09:07)
→ hightemper:謝謝組長 辛苦了 114.47.5.56 11/1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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