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yshan ( )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高雄版主willyt執法有問題
時間Sun Nov 16 00:20:13 2008
※ 引述《willyt (T-Yak [Farewell~])》之銘言:
我累了,
水球給組長,您看看這樣有沒有人身攻擊好了。
先質疑我的執法標準,然後解釋拒絕接受一再跳針,
像是這種語意明顯的版規,又惡意衝撞版規
狡辯、跟記者一樣、請你去查詢字典都是明顯的事實,而不是攻擊,
我拒絕道歉,甚至我還要你對執法標準的惡意質疑跟一再挑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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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willyt第一次PO的水球紀錄是有問題的,只有公佈對他自己有利的部分。
To vickyshan: 一定要我翻教育部國語字典給你看嗎? [11/15/2008 03:24:29]
以及好多句他本來都沒有列上,他說原因是無線網路會掉水球。
是故意不放對他不利的還是真的掉了我不予置評,不過既然他後來修改文章那麼就算了。
接下來我必須得說,請不要亂講話,我從頭到尾沒有質疑過你的執法標準。
如果質疑的是你的執法標準,我就會說誰誰誰怎麼沒被水桶,誰也這樣你為什麼不抓?
但是我的問題核心根本不是那個,所以我並沒有這樣講。
因此絕沒有他最後一行所說的「我惡意質疑和一再挑戰他的執法標準」。
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說版規這樣有模糊的地帶,
一直解釋的都是版規會讓人有這樣的誤解。
還有什麼叫做「惡意衝撞版規」??
一開始還是我很有禮貌地主動丟水球問你:(因水球原文太長,以下一行只摘取意思)
不好意思版主,有板友在無主文底下推文,請問到底哪裡有問題?
現在是要把白的抹成黑的嗎?我絕沒有像他說的那樣「惡意衝撞版規」
而且我明明就是第一次因為這種事而被水桶,又何來「一再挑戰」他的執法標準?
To vickyshan: 推錯是一回事 [11/15/2008 03:22:18]
To vickyshan: 版規是另外一回事 [11/15/2008 03:22:24]
To vickyshan: 版規寫的很清楚,七天一篇,就是七天一篇 [11/15/2008 03:22:34]
To viperfish: 幹這年頭流行跳針嗎? [11/15/2008 03:22:42]
★vickyshan 版規寫的根本就不清楚!!!! [11/15/2008 03:22:43]
★vickyshan 不要老是說版規清楚 如果清楚我會跟你吵那麼久嗎 [11/15/2008 03:22:5
★vickyshan 如果清楚我早就摸摸鼻子任了 [11/15/2008 03:23:11]
★vickyshan 我不是硬愛死不認錯的人 [11/15/2008 03:23:24]
To vickyshan: 那是狡辯。其他人都看得懂為什麼你看不懂? [11/15/2008 03:23:27]
★vickyshan 我狡辯??? [11/15/2008 03:23:38]
★vickyshan 你這樣算攻擊我嗎 [11/15/2008 03:23:45]
To vickyshan: 這是事實。 [11/15/2008 03:23:56]
To vickyshan: 一定要我翻教育部國語字典給你看嗎? [11/15/2008 03:24:29]
★vickyshan 這並不是事實 你在狡辯才是事實 [11/15/2008 03:24:32]
★vickyshan 不必 我就是中文碩士 [11/15/2008 03:25:15]
To vickyshan: 那就沒話講了,組務見。 [11/15/2008 03:25:20]
★vickyshan 是你看不懂比較有可能吧 [11/15/2008 03:25:23]
To vickyshan: 你是中文碩士,我這個版規是請法學碩士一筆一筆修的 [11/15/2008 03:2
To vickyshan: 言盡於此。 [11/15/2008 03:26:24]
★vickyshan 那是回應你叫我去查字典這種攻擊 [11/15/2008 03:26:38]
To vickyshan: 這不是攻擊。 [11/15/2008 03:26:46]
★vickyshan 那是攻擊別人是文盲 [11/15/2008 03:26:58]
To vickyshan: 那是你惡意引申 [11/15/2008 03:27:04]
★vickyshan 敢講出口還怕什麼呢 [11/15/2008 03:27:43]
To vickyshan: 再做這種無禮的引申我就直接設壞人。 [11/15/2008 03:27:45]
To vickyshan: 講出口是一回事,惡意隱申根記者什麼兩樣? [11/15/2008 03:27:59]
你先罵幹!說我跳針。
我才接著解釋版規寫的根本不清楚,如果清楚我早就認了,我並不是一個死不認錯的人。
你後來又說我狡辯,我才說「你這樣算攻擊我嗎?」
你又接著說「一定要我翻教育部國語字典給你看嗎?」
對一個中文碩士嗆叫她去翻教育部國語字典,
教育部國語字典是小學生專用的,我覺得對我的專業知識是一種汙辱,
也帶有說對方是文盲看不懂國字,連小學生都不如的意味,所以我才說你攻擊我。
可是你不只不收回你的話,後來還說我惡意引申,跟記者沒兩樣。
身為一個鄉民難道不知道記者是多麼糟糕,受到眾鄉民鄙視的職業?
我並沒亂講話,從頭到尾沒有口出惡言,一直好好跟你解釋版規會讓人有別種解讀。
我也不覺得我狡辯,我是真的認為版規有模糊地帶,所以才一直跟你解釋我的認知。
你憑什麼這樣亂汙辱人??
自己亂講別人狡辯、跟記者一樣,不道歉也就算了,反倒還選擇性公布水球,
還亂抹黑我惡意衝撞版規以及一再挑戰和惡意質疑你的執法標準
我根本沒有你所說的那些行為,反倒是你一直在亂講一些不是事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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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6.11.149
※ 編輯: vickyshan 來自: 124.6.11.149 (11/16 00:23)
推 viperfish:我很想知道你問的是高雄板哪位板主說可 59.127.167.166 11/16 00:38
→ viperfish:以的,合購文跟買賣文全都算一篇,這是 59.127.167.166 11/16 00:39
→ viperfish:版規,你兩天張貼了四篇合購文,這沒有 59.127.167.166 11/16 00:39
→ viperfish:違反版規嗎?自己砍掉那篇也是列入計算 59.127.167.166 11/16 00:40
→ viperfish:千萬不要說是跑去問合購版板主,然後跑 59.127.167.166 11/16 00:41
→ viperfish:來高雄板貼文章...這就真的有囧到了 59.127.167.166 11/16 00:41
→ vickyshan:是很久以前問的 版規的處理方式有所改變 124.6.11.149 11/16 00:45
→ vickyshan:是我自己沒注意到 但我之前真的有問過 124.6.11.149 11/16 00:45
→ vickyshan:才會這麼說 124.6.11.149 11/16 00:45
推 viperfish:你要說你問過誰啊...現任三位處理方式 59.127.167.166 11/16 00:46
→ viperfish:都是一樣的....你問已卸任板主又沒用.. 59.127.167.166 11/16 00:46
→ vickyshan:高雄版主輪替的很快,我自己後來也覺得 124.6.11.149 11/16 00:49
→ vickyshan:不能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所以不再提 124.6.11.149 11/16 00:49
→ vickyshan:之前有問過版主的事。 124.6.11.149 11/16 00:49
→ vickyshan:我只是認為版規這樣寫是有模糊地帶的 124.6.11.149 11/16 00:51
推 viperfish:版規有問題要先詢問板主啊.... 59.127.167.166 11/16 00:54
→ viperfish:我的揪團文要宣傳前也都先詢問過板主 59.127.167.166 11/16 00:54
→ viperfish:張貼標題、格式、內容...等看有無問題 59.127.167.166 11/16 00:55
→ viperfish:等板主說 OK 才出來張貼宣傳.... 59.127.167.166 11/16 00:55
→ viperfish:不然我早被一堆板主丟去萬年水桶了..Orz 59.127.167.166 11/16 00:55
→ viperfish:每個看板板規都不一致,光標題就是問題 59.127.167.166 11/16 00:57
→ viperfish:拉,依照每個版允許的範圍來宣傳 59.127.167.166 11/16 00:57
→ viperfish:你有宣傳,板主好管,大家方便..... 59.127.167.166 11/16 00:57
→ viperfish:抱歉,我又離題了 囧 不要水桶我>"< 59.127.167.166 11/16 00:58
推 hightemper:他對他朋友抒發情緒說你跳針在罵髒話 114.47.15.159 11/16 01:25
→ hightemper:我不認為有不對 114.47.15.159 11/16 01:25
→ hightemper:如果連我們今天私下對朋友抒發情緒也要 114.47.15.159 11/16 01:25
→ hightemper:被拿來攻訐 請問你當我們是聖人? 114.47.15.159 11/16 01:26
→ hightemper:那是不是我私下針對這件事的評論也可以 114.47.15.159 11/16 01:26
→ hightemper:作為爭執的點? 114.47.15.159 11/16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