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orangem 信箱]
作者: atxman (備戰狀態!!)
標題: Re: [公告] [閒聊] 現在的求職者...... 之類相關文章
時間: Thu Jun 24 11:27:01 2010
我想你這篇文章基本上就是不屬於高雄的文章
如果是hated版 或是 求職版都很歡迎你過去...
你實在不需要來高雄版發文 因為實在難以找到高雄點...
如果你要拿為什麼別篇抱怨文可以 你的不可以 歡迎你來檢舉...
因為每位版主不見得滿篇文章都會點進去看 一一檢查...
我也是為了你很有誠意的發文 & 回答推文問題才留下此系列文章
但是照你這樣說 我想我這是多做的了...
歡迎你以後來檢舉此種抱怨文吧...
感謝您!!
※ 引述《orangem (小橘)》之銘言:
: 我想請問版主執行這個判決的實際理由是甚麼?
: 如果說是這種文與高雄無實質相關的話
: 那麼板上有很多抱怨高雄工作難找的文 為什麼還能存活在板上?
: 如果那種文可以 為什麼這種文不行?
: 如果說是引起爭論為免戰事擴大
: 我記得依照判例(還是板規?)是同一討論串達到六篇才鎖文+收入精華區
: 但此討論串目前還沒有達到六篇
: 請問版主此舉是否有雙重標準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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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ether』就是 To + get + her,
想要在『一起』就要
ㄧ○︿ 去 把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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