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orangem 信箱] 作者: orangem (小橘) 標題: Re: [公告] [閒聊] 現在的求職者...... 之類相關文章 時間: Thu Jun 24 11:35:26 2010 如果要說沒有高雄點 那這些也不算有高雄點 #1Bmmccx7 #1Bp9_cHr jangjyyu #1C5AAoBw 根本就是問補習班 當然 您可以說這是您上任前的文章 不在您管轄範圍內 但是這樣是否就變成版主對於文章去留的標準不一? 那請問版主之間是否有砍文的一致標準? 還是說 從我這篇以後 以後的這種文全砍? 如果是這樣 那我也沒話說 簡言之 就是想請問是全部從寬認定? 還是全部從嚴認定? ※ 引述《atxman (備戰狀態!!)》之銘言: : 我想你這篇文章基本上就是不屬於高雄的文章 : 如果是hated版 或是 求職版都很歡迎你過去... : 你實在不需要來高雄版發文 因為實在難以找到高雄點... : 如果你要拿為什麼別篇抱怨文可以 你的不可以 歡迎你來檢舉... : 因為每位版主不見得滿篇文章都會點進去看 一一檢查... : 我也是為了你很有誠意的發文 & 回答推文問題才留下此系列文章 : 但是照你這樣說 我想我這是多做的了... : 歡迎你以後來檢舉此種抱怨文吧... : 感謝您!! : ※ 引述《orangem (小橘)》之銘言: : : 我想請問版主執行這個判決的實際理由是甚麼? : : 如果說是這種文與高雄無實質相關的話 : : 那麼板上有很多抱怨高雄工作難找的文 為什麼還能存活在板上? : : 如果那種文可以 為什麼這種文不行? : : 如果說是引起爭論為免戰事擴大 : : 我記得依照判例(還是板規?)是同一討論串達到六篇才鎖文+收入精華區 : : 但此討論串目前還沒有達到六篇 : : 請問版主此舉是否有雙重標準之虞? -- ╭═══╮╭╮══╮╭══╮╮╭╮══╮╭═══╮╭═══╮╭╮═╦╮ ║╔═╗║║╭═║║╔═╗║║╠═╗║║╔╗║║╔═╗║║║ ║║ ║ ║║║║ ╰╯║║║║║ ║║║╚═╝║║╚═╝║║║║║ ║╚═╝║║║   ║╚═╝║║║ ║║╰═══║║══╯║║ ║║Δ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47.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