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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 ============================================================================== 一、申訴人ID:orangem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Kaohsiung/atxman 三、請求事項:我請求版主解釋"高雄點不足"的定義 並請版主說明目前對"無高雄點"的刪文標準 版主不願回應 叫我來申訴 我並不是真要申訴版主執法過當 我的要求也不是說我的文章一定要存活 只是希望知道現在的版主執法標準點究竟在哪 這要求很難做到嘛? 板規就在那裡 我知道 但是認定的灰色地帶 板眾應該有權要求板主解釋吧? 目前在高雄版搜尋"蟑螂"還會看到一串蟑螂文 有一篇說他自己在高雄唸書請大家幫他投票企鵝飼育員 也還在 那種更加沒有"高雄點"吧? 怎都沒見版主執法? 我知道高雄板另有一條規定是 引起爭議文章 為免洗版 達6篇以上即鎖文收入精華區 但是這個討論串目前也沒有6篇 (我想也不會達到6篇)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如以下轉錄文章及信件 -- ╭═══╮╭╮══╮╭══╮╮╭╮══╮╭═══╮╭═══╮╭╮═╦╮ ║╔═╗║║╭═║║╔═╗║║╠═╗║║╔╗║║╔═╗║║║ ║║ ║ ║║║║ ╰╯║║║║║ ║║║╚═╝║║╚═╝║║║║║ ║╚═╝║║║   ║╚═╝║║║ ║║╰═══║║══╯║║ ║║Δ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147.16 ※ 編輯: orangem 來自: 60.249.147.16 (06/24 12:31)
j3236494cg:請高雄板atxman板主回應 134.208.43.9 06/24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