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yt (優質ㄌㄔ世界一流)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高雄版版主 willyt
時間Thu Dec 11 02:07:45 2008
※ 引述《kiwicow (努力 為了未來)》之銘言:
※ 引述《willyt (優質ㄌㄔ世界一流)》之銘言:
※ 引述《kiwicow (努力 為了未來)》之銘言:
那我今天如果10天後重複貼了 但是沒有刪除前文 那是否就可以呢??
如果是可以 那這條規定是否有點不合邏輯呢
版規的精神:你今天新寫一篇一樣的文章無所謂,因為那是另外一篇獨立的文章。
並沒有不合邏輯
我今天這樣的行為 有破壞了買賣文的秩序嗎?
是。
今天我是已經滿10天了 不需要提出這種問題 不滿七天當然不能至底
不滿七天重複至底會造成買賣文的秩序紊亂
但是你用回文的就是違反遊戲規則
你砍掉前文留下新文章這件事情就是違反版規。
這就是版規的定義
: 到時候版上充斥一堆以為可以回文置底反正刪除前文就好的板友
我並沒有這麼以為 所以我是等到超過七天 才做這樣的動作
版規不負責揣摩你的心智,也沒有講你今天用什麼樣的想法po文就不犯規。
請不要模糊焦點,焦點在:你的行為違反現行版規。
因為我遵守"七天有po一次的"
但是你沒有遵守"不要手動置底,不要回覆文章刪除前文"
我今天想要說的 既然版規是為了 "不破壞版面上的買賣文秩序"
我的所作所為 有破壞買賣文的秩序嗎 ?
而且我把前文刪除 僅是為了 節省空間 避免同文重貼
如果是因為這樣 要被水桶 那是否不合理
you already touch it, 不要亂揣測版規,規則就是這樣定
不是你今天踩線了再來哇哇大叫這條不合理,精神我認為是怎樣
你
"已經"踩線,也
"已經"破壞了買賣文的秩序
跟天數完全無關。 你就是已經違反了現行版規。
請就事論事,不要模糊焦點。
Kaohsiung BM will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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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3.231.89
推 kiwicow:天數就是這個法規裡面重要的條件122.122.128.246 12/11 02:29
→ kiwicow:怎麼會無關122.122.128.246 12/11 02:30
推 pretenddie:我愛威力220.129.137.205 12/11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