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並未在申訴前先行溝通 3-5.1 主帳號已受處罰之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 主可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 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 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3-5.2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版規判罰者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可能為同一人者規避版規的各項情事,雖嫌疑帳 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經帳號部 判定後,依照版規規定所有帳號皆得同等的處分,且相互累加。 ex. a帳號與b帳號輪在七天內張貼買賣文,檢附證據經帳號部查明為分身 則a帳號與b帳號皆觸犯該款,各得水桶一個月,且因是同一人持有, 則a帳號與b帳號都得到水桶1+1個月之處分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 主可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可能為同一人者規避版規的各項情事,雖嫌疑帳 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經帳號部 判定後,依照版規規定所有帳號皆得同等的處分,且相互累加。 --- 判罰乃依據上述兩條版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2.136
tatoto:已回覆至N板主信箱溝通中 114.27.131.104 12/03 21:58
hunter051989:= =應該要先溝通再申訴吧 你怎先申訴 61.60.213.132 12/03 21:59
tatoto:我剛剛是跟arv板主溝通..搞錯人了 114.27.131.104 12/03 22:00
tatoto:所以現在跟判決者N板主溝通中 114.27.131.104 12/03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