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ghtemper (Ms.Amber)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高雄版版主hightemper
時間Sat Apr 4 08:17:36 2009
抱歉,最近比較忙所以今天才看到申訴文m(_ _)m
1.2h 因任何原因被刪除之買賣文
(無論自刪or違反版規)
均無豁免於1-2d款之規定。
1.2d 若經板主發現或板友舉發七日內重複張貼買賣文(無論品項相同與否)
一律水桶一個月,再犯累進。
以上作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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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5.113
推 shengo:qoo456 兄請問你是否有意見陳述。 203.70.118.139 04/04 09:45
推 qoo456:無意見陳述 140.127.114.59 04/07 16:01
推 shengo:OK 結案 203.67.221.238 04/0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