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oukou (不要用ILoveTaiwan耍白)
站內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高雄版版主不公
時間Fri Apr 24 21:22:08 2009
※ 引述《hightemper (None.)》之銘言:
: 2-3.9 未經同意,轉載他人文章者,經"作者本人"檢舉提出版權宣告
: 轉文者逕行公告水桶。
: 如果你有經過原作同意,複製文章到test,歡迎你把證據貼上組務板。
: 我會立刻撤銷水桶,且發文道歉。
: 以上。
是你的邏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
subaru06s把文章轉載到TEST版
就算違反站(版)規 那也該由TEST版主處理
根本輪不到你用『經"作者本人"檢舉提出版權宣告』的理由
就在你的高雄版對subaru06s逕行公告水桶
根本就是『針對特定人士動用私刑』
說你失職跟搞河蟹也沒什麼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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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5.222
→ subaru888:推!就算違規也是在Test板,K板主不公! 220.136.99.18 04/24 22:15
推 hightemper:轉出我就可以處理了。 114.47.9.135 04/2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