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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ghtemper (None.)》之銘言: : 2-3.9 未經同意,轉載他人文章者,經"作者本人"檢舉提出版權宣告 : 轉文者逕行公告水桶。 : 如果你有經過原作同意,複製文章到test,歡迎你把證據貼上組務板。 : 我會立刻撤銷水桶,且發文道歉。 : 以上。 是你的邏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 subaru06s把文章轉載到TEST版 就算違反站(版)規 那也該由TEST版主處理 根本輪不到你用『經"作者本人"檢舉提出版權宣告』的理由 就在你的高雄版對subaru06s逕行公告水桶 根本就是『針對特定人士動用私刑』 說你失職跟搞河蟹也沒什麼不對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5.222
subaru888:推!就算違規也是在Test板,K板主不公! 220.136.99.18 04/24 22:15
hightemper:轉出我就可以處理了。 114.47.9.135 04/24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