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VERSELENE (四葉的Clover)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申訴] nogoodlaugh板主疑似執法過當...
時間Fri Sep 25 02:04:12 2009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得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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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silverselene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高雄板/nogoodlaugh
三、請求事項:希望能修改板規
(請將板規細項規定的更加明確並公告) 或
請n板主改善回應態度與執法程序標準
四、檢附理由及證明:
9/23 我從 貓板 轉錄了一篇文章至 高雄板,轉錄後的標題如下:
[問題] 有人想合購寵物的尿布墊嗎?
轉錄後便 立刻進入文章修改 以便 使細節符合板規 並使 內容易於閱讀
前後我想大概約2~5分鐘
(應該不到5分鐘),中間我都沒有離開此文做其他事
但當我完成編輯後,退出文章還來不及再次核對板規
(本人習慣po前看一次,po後核對2次)
便發現文章遭劣退,
n板主理由是:合購文標題要用[合購]
再次去信反應當時我已在編輯,板主回信說:
因為版規規定看到就是逕行劣退..
只能說因為很巧,剛好被他看到,叫我下次轉錄前要先改標題
我便回信說:
板規並沒說明轉錄同時得改標題,
並且我在各版從沒遇過這樣連緩衝時間都不給的~
之後他回了一封信,大意是:
板規沒規定轉錄同時要改標題
版規只規定標題要正確
而標題不正確 板主可逕行劣退
並說我
用錯誤標題轉文是抱著僥倖心態
到這邊我已經不想再跟他談下去了.......
抱著僥倖心態我
何必改文呢?
何必要去核對板規呢?
板規只規定怎樣怎樣,所以照板規走的板主最大,
板規
沒規定轉錄文要給時間修改,所以沒先改標題就是--
誰叫你抱僥倖心態,你笨你蠢你白痴,還剛好遇到我,算你倒楣算你衰啦~~
請問是這個意思嗎?
如果就是這樣,我無話可說,天大地大板主最大,板主≠板僕,
板主=大法官
釋憲當然
他說了算
(雖然我以為板規是為了使ptt能方便更多人使用而存在的,應該兼顧情理法,
不過看來大概是我哪裡弄錯了吧?)
希望可以釐清程序,或請板主將詳細程序
公告於高雄板,
並將
"轉錄文章得同時修改標題以符合板規"
這句話
加入高雄版板規中並
公告
以免造就下一個像我一樣的笨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25.158
※ 編輯: SILVERSELENE 來自: 112.104.125.158 (09/25 02:07)
推 shengo:卓請 該板主存參 163.29.165.236 09/25 02:49
推 shengo:以上回應 163.29.165.236 09/25 02:50
推 cafelife:剛看了deleted 轉錄到刪除 間隔7分鐘喔 220.129.65.37 09/25 03:07
→ viperfish:標題不正確 板主可逕行劣退 59.127.167.166 09/25 07:01
→ viperfish:文章轉過來沒有改好標題,我也是直接劣 59.127.167.166 09/25 07:02
推 quark:每次看到沒經驗的板主亂設劣文 都覺得很感歎 59.104.189.245 09/25 08:19
推 nadoka:板主先查一下動態很難嗎 如果隱身就沒輒210.240.186.200 09/25 18:21
→ nadoka:我都會先看一下違規文章作者動態210.240.186.200 09/25 18:21
→ nadoka:如果已經離開本板了 那就再見不送...210.240.186.200 09/25 18:21
推 FreeSir:太快 ... 板主是常駐程式 122.125.49.165 09/26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