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willShowYou (我會秀給你看!)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屏東版主水桶申訴
時間Mon Oct 25 16:37:58 2010
※ 引述《azei (Василий)》之銘言:
: ※ 引述《IwillShowYou (我會秀給你看!)》之銘言:
: : 申訴人:IwillShowYou
: : 被 告:看板《PingTung》 板主 azei 和 LoveTipsy
: : 請 求:解除水桶並致歉
: : LoveTipsy板主PO文道歉
: : 理 由:無違反版規條例
: : 版規無贈送不能手動致底這項規定
: : 板主發言部份 是否據實
: :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 : 版主意圖濫用版規,擅自無根據更改水桶文,對於維護屏東版,恐有失責之嫌
: : 我於10年10月23日下午5點26分 於屏東版po第一篇文(轉錄至本版文章1954)
: : PO贈送文 由於已徵到贈送者 故自行刪文 避免有洗文章嫌疑
: : 接下來於10年10月23日晚上10點17分 於屏東版po第二篇文(轉錄至本版文章1953)
: : 再PO贈送文 此文贈送1張
: : 板主說我手動致底 故刪文並水桶7天(轉錄至本版文章1956)
: : 與版主溝通信件(轉錄至本版文章1947~1950)
: : 第一 板主說我可修改第一篇文張標題或內容
: : 但我已於下午5點多徵到並立即刪除 無法修改 故重新PO第二篇文 而文章內容並不相同
: : 第二 就屏東版版規內容 只有規定買賣文 合購文不能手動致底
: : 贈送文方面 完全無提到不能手致底動
: : 公告水桶文內也沒有依據哪條版規給予水桶(轉錄至本版文章1956)
: : 況且我也沒有要手動致底的意思 只是要從新贈送東西
: : 屏東版版規 文章代碼(AID): #1CfFVxZ1 (PingTung)
: : 第一篇文章 (轉錄至本版文章1954)
: : 第二篇文章 (轉錄至本版文章1953)
: : 10月24號約凌晨1.50分左右
: : 我看到公告水桶文標題改成解除水桶(轉錄至本版文章1956)
: : 我寫信至版主 到底有無水桶 板主公告文立刻又改為水桶
: : 就公告文更改 我是有肉眼看到
: : 而那時我使用帳號測試 是可回推文的無文章可證明
: : 但我至信於版主 板主有回信 (轉錄至本版文章1952)
: : 也足夠可證明了版主確實有隨意更改水桶判決
: : 就版主LoveTipsy的部份
: : 他於推文中回應說我於給版主溝通信件中 有"看你不爽很久"字句(轉錄至本版文章1955)
: : 我並無至信給LoveTipsy版主 我只至信給另外位板主azei
: : 就因他已看過信件 就是版主間有討論過 是屬於版主立場發言
: : 但我所轉錄至本版的信件內完全沒有此字句(轉錄至本版文章1947~1950)
: : 我是有在別版PO文發洩 那板屬於發洩版
: : 但無提及帳號及板名 但也無跟此句一模一樣的
: : 此句為版主LoveTipsy自行添加
: 一、10/23 22:26:56發公告文之前,我已閱讀過他的第一篇文章,有印象同樣也是贈送
: 點數的文章,卻已經自D,我便因此認定為他是刻意刪除第一篇文章,又發出第二篇。
第一篇文章文章為傍晚5點多發文,於徵求到後即立即刪文。第二篇文章於晚上10點
多發文,期間相隔4小時以上,為何說我刻意刪文?我非刪除第一篇文後立刻發出第
二篇文章。
: 二、因此我向站方申請了他所刪文的時間,站方於Sun Oct 24 01:19:45 2010,向我做出
: 回覆,此後我與其它地方板板主和屏東板前代理板主開始討論並爭詢意見。
板主有水桶及解水桶的權限。屏東版版規和其它地方版版規並不相同,為何需要徵求
其他各地方版版主意見?
: 三、申訴者來信並沒有訴求解除水桶,以及來信文字的語氣並非出自於善意討論。我原有
: 意要解除水桶,所以先將公告標題更改,並將他解除水桶。在修改內文的同時,忘了
: 先問申訴者是否同意我在發表解除水桶聲明的時候,將信件內容公告在板上,所以跳
: 出了系統畫面,寄了站內信,卻等不到申訴者的回覆。收到申訴者的回覆已經是今天
: 晚上八點,證據如下一篇文章。
就至信到版主信箱部分,我有詳加解釋為何新增PO文;我解釋至信於板主信箱,但
版主堅持水桶。回應最後信件中有〔最後,有問題去組務板申訴,我想我該說得都
說了。〕擺明是堅持水桶不給協商溝通。使用文字語氣方面絕無不恰當使用,句語
力爭。就公告標題更改解除水桶部分,板主從未先至信予我。一切信件都是我優先
至信詢問版主,板主在給予回信是否公開信的徵求後才又回信給我〔我搞錯。收回
解除水桶之聲明。〕(信件內容以附上),板主說出此話明顯為說謊。我於晚上要求
文章備份回信中也表達可公開信件,但版主卻回信〔現在才回說要公佈,對我來說
太晚了。〕(於下面文章補上),是否有個人情緒控管不當介入屏東版的管理問題?
: 四、隨即又在板上,看見申訴者以分身帳號發文,向眾板友公開討論板主水桶的標準在哪
: ?這篇文章的出現,讓我認為申訴者刻意破壞屏東板的和諧,而且文章有討戰意味,
: 既來到組務板申訴了,卻又以再分身帳號刻意引戰、挑釁板主。隨後我收回我要解除
: 他水桶的聲明,在這裡,也向組務提出一個請求,請給予判決那分身帳號的權利,討
: 論板主的失責,不應該是在板上帶著挑釁意味出現。現在這個時機板主做判決很敏感
: ,未避免日後又有紛爭出現,請小組長裁決。
就以另帳號在屏東版發文,絕無破壞屏東版合諧意思。請版主勿刻意抹黑造謠污衊
。我在此嚴正強烈抗議!就另一帳號godteam5566帳號所發出的文章,純屬是要與板
上鄉民們討論、商討、請教,但版主卻給予此文〔!〕,不允許推文討論空間。後
來才更改為〔S〕標記警告注意,此點我無拍照證明,請小組長親自詢問版主此事,
為何更改標記?阻擋我跟屏東版版友討論權益。就另帳號發文格式,是以【問題】
形式方式發出,依照屏東版版規〔拾壹、分身帳號違規發文條例:分身帳號會經由
板主提出申請判斷,交由帳號部或小組長判定,若為屬實,當A帳號被水桶時,以B
帳號張貼同性質的違規文章,兩個帳號分別以再犯加重處分。又或者分別以兩個帳
號未依規定時間張貼文章者,兩個帳號得以加重處分。〕是無發出相同性質的文章
也無發文時間違反版規的行為。
就回收解除水桶聲明部份,版主並無修改內容,而是修改標題。且他來信內容也指
出是 〔我搞錯。收回解除水桶之聲明。〕信件內容是搞錯,並非要將我解除水桶
。就以解除〝隨後我收回我要解除他水桶的聲明〞來講,太過牽強。就此話我個人
覺得版主有公然說謊!!
:
: 五、多半贈送文,在贈送之後,作者通常會在標題加註(已送出)的字樣,申訴者來信表明
: 是「分身帳號」、「怕有洗文章之嫌」,既然是分身帳號,代表使用批踢踢已有一段
: 時間,多數新手恐怕不曉得要用分身帳號。「贈送文」既然是正正當當、符合板規的
: 文章,理當沒有「洗文章之嫌」。就申訴者使用時間判斷,不可能不知道批踢踢的修
: 文指令、以及修改標題的指令。如果真的不知道,申訴者還有詢問小天使的機會。
: 因為申訴者聲稱他與小天使討論過是否有違反板規。
就贈送文的部份,我之前有用此帳號發過類似文,在贈送出後有修改標題,但還是
有板友來信洽詢。故這次我怕又有板友來信,我選擇徵到後立即自我刪文。
(事情經過:我第一篇文章是贈送7-11點數7點,或是徵求3點自用。有板友來信說要
贈送我點數3點。但我拿到的收集紙上是4點,多出1點。故在發贈送文贈送1點。第
一篇刪除和第二篇發文相差4小時以上)
就分身帳號部份,我主要使用帳號常在各大人氣板推回文,怕日後引起不必要的事
情,故使用此帳號來贈送物品。版主轉錄的文章也指出我此帳號有用來發贈送文用
紀錄。且屏東版版規無發文限制,我用各個帳號發文,一切均遵守符合屏東版版規
規定。絕無違反任何一條版規。
: 六、我一併回答申訴者申訴另外一位板主的疑惑。(雖然申訴者尚未跟他溝通過)
: 申訴者昨天在被水桶之後,去黑特板發了一篇文章,(文章節錄自Hate #1Cmn45-y)
: 文中提及「老實說 我不爽很久了 雖然我都在潛水 之前你上任 馬上一堆刪文水桶」
: L板主誤以為是申訴者寄站內信給我,在信中表達「我不爽你很久了」,故推文表達
: 了。又申訴者原不曉得LoveTipsy已是屏東板板主,所以我認為申訴者有遷怒之嫌,此
: 案我認為LoveTipsy不須要公開道歉,因為是我與申訴者之間的事情。申訴者在認定
: LoveTipsy是板主這個職位之後,又要LoveTipsy公開道歉,我認為不妥當,不應該將
: LoveTipsy牽扯進來。(此部份回應為個人之立場。不代表LoveTipsy)
此為azei個人立場發言,推文者為LoveTipsy。故不需回應。
請LoveTipsy親自發文說明字句「我不爽你很久了」來源自哪,是否有侮蔑我。
: 根據,第五條的敘述,我判決了申訴者有手動置底,但經過調閱紀錄,發現本人有疏失,
^^^^^^^^^^^^^^
: 原有意要負責,坦承自己有疏失,執法過當,
^^^^^^^^^^^^^^^^^^^^^^^^^^^^^^^^^^^^^^^^^^^
既然板主知道自己已經造成疏失,乃不給予水桶解除?明顯有失職責任。影響到板友
的權益。
欲在板上公告解除水桶,不想鬧的這麼難看: 但申訴者自己放棄解除水桶,
^^^^^^^^^^^^^^^^^^^^^^^^^^^^^^^^^^^^^^^^^^^^^^^^^^^^^^^^^^^^^^^^
就版主來信內容加上板主完全未在板上公告解除水桶,此句完全沒可信度可言。
我在此要強烈抗議!! 我從未放棄解除水桶,請版主不要在自圓其說。
小組長可於轉錄至本版的我跟azei來回信間觀看。
我要嚴重聲明二點︰
1.我從未放棄解除水桶
2.版主從未主動提起要解除水桶,回信內容中〔解除水桶〕四字,隻字未提。
很明顯版主在說謊。
未選擇即時回覆我寄給他的詢問信件。
^^^^^^^^^^^^^^^^^^^^^^^^^^^^^^^
板主閱讀完解釋之信件後,如欲更改水桶判決,可不必附上解釋信件即可在
公告中說明以閱讀來信解釋後更改水桶判決給予解除水桶權力。
況且此篇信件是我主動詢問是否解除水桶後,版主才信件回覆的。板主未主動來
信詢問。之後我也給予同意公佈信件回至版主信箱。但版主卻回覆(現在才回說
要公佈,對我來說太晚了。)
: 再者,申訴者企圖再以分身帳號挑釁引戰,我認為申訴者態度不佳、挑釁意味濃厚,
: 以及咬定板主失職,就以分身帳號發文企圖煽起屏東版板友的戰火,
: 因為申訴者如此的態度,故我放棄解除水桶,交由小組長判決。以上。
: 另外請求小組長判定申訴者以分身帳號發文是否為挑釁、鬧板。
就以上陳述,版主已明確坦承有疏失,執法過當。
我也有至信與版主溝通,是版主自己關起溝通協商大門。由信件內容可知。
我要再一次重申 我無放棄解除水桶!!!!
板主回信內容部份 隻字未提「解除水桶」四字。信件內容已於昨天附上。
要求公佈信件部份,我也同意。卻得到回信〔現在才回說要公佈,對我來說太晚了。〕
反觀版主的態度為不善。
我再次重申,我無意窕釁、引戰。板主一再各自說詞說我挑釁、引戰。我深感遺憾。
版主一再污蔑我,不知居心何在?另外帳號所發出的文章,存屬是要與板上鄉民們討
論、商討、請教,但版主卻給予此文〔!〕,不允許推文討論空間。後來才更改為
〔S〕標記警告注意,此點我無拍照證明,請小組長親自詢問版主此事,為何更改標
記?阻擋我跟屏東版版友討論權益。
另外位板主於文章推文內有明確說明
→ LoveTipsy:只是版規沒有明文規定
就這位立於板主立場所回的推文,既然屏東版版規內無規定,為何要水桶我?
我查閱屏東版版規數次,版規內確確實實無提及贈送文不能手動致底,況且我也沒有
手動致底的意思。觀看屏東版公告水桶文,板主所發的水桶公告都有附上因犯哪條版
規而給予水桶處置,唯獨我的公告水桶文無依版規就給予水桶。
很明顯版主未依屏東版版規就自行給予水桶。
此外,因我贈送的物品有日期限制。更換使用日期至10/24日。就因板主的疏失
,造成影響到板上他人和我個人權益。這權益損失去向誰討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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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39.17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17:16)
→ snowtoya:說真的,被桶了以後還開分身發言 114.42.91.114 10/25 17:15
→ snowtoya:就算原來你是對的也變理虧了@@ 114.42.91.114 10/25 17:15
推 huang123:現階段釐清版主,有無說謊,處理不當,才是 112.104.1.167 10/25 18:42
→ huang123:重點吧 112.104.1.167 10/25 18:43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0:21)
→ snowtoya:那就要看板規啦,若是我們家原本可解除水 114.42.91.114 10/25 20:05
→ snowtoya:桶的,但這樣搞就變永久了(分身) 114.42.91.114 10/25 20:05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0:26)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0:28)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0:41)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1:42)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2:03)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2:05)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2:07)
※ 編輯: IwillShowYou 來自: 114.47.239.17 (10/25 22:12)
推 azei:那1951寄給你的信件是什麼? 119.77.252.39 10/25 22:19
→ azei:如果你有意想要解決,為何又以分身發文? 119.77.252.39 10/25 22:20
→ azei:難道你不清楚這樣會讓人覺得是來鬧板的嘛? 119.77.252.39 10/25 22:20
→ azei:如果你有意想要解決,為何不即時回信呢? 119.77.252.39 10/25 22:21
→ IwillShowYou:請問你問1951的意思是? 114.47.239.17 10/25 22:21
→ azei:等到昨天八點大家鬧的很僵了,才來說可以公佈 119.77.252.39 10/25 22:21
→ IwillShowYou:我已於文章中說明我用另外帳號 114.47.239.17 10/25 22:21
→ azei:這個板第1951篇文章 119.77.252.39 10/25 22:21
→ IwillShowYou:原因 114.47.239.17 10/25 22:21
→ IwillShowYou:你1951是指你一時錯誤 不小心 114.47.239.17 10/25 22:22
→ azei:難道你不知道這樣我們兩位可以判你來鬧板的嘛 119.77.252.39 10/25 22:22
→ IwillShowYou:公告 114.47.239.17 10/25 22:22
→ IwillShowYou:抱歉 我是跟版友討論 一切均遵守屏東 114.47.239.17 10/25 22:23
→ IwillShowYou:版規規定 114.47.239.17 10/25 22:23
→ azei:1951哪裡有指我一時錯誤?不小心? 119.77.252.39 10/25 22:23
→ IwillShowYou:抱歉看錯篇 114.47.239.17 10/25 22:24
→ azei:我問你說:你同意我發解除水桶聲明的時候,將 119.77.252.39 10/25 22:24
→ IwillShowYou:1951你是詢問我可否公開信件 我有回 114.47.239.17 10/25 22:24
→ azei:信件公佈嘛?你從頭到尾都沒回阿! 119.77.252.39 10/25 22:24
→ azei:你沒有回!你昨天才回! 119.77.252.39 10/25 22:25
→ azei:你可以選擇在當下就回信 119.77.252.39 10/25 22:25
→ IwillShowYou:1963 我有同意 你可以不必公開我解釋 114.47.239.17 10/25 22:26
→ IwillShowYou:情形下 觀看我解釋信件 更改水桶判決 114.47.239.17 10/25 22:26
→ azei:那請問你當下為甚麼不回我信? 119.77.252.39 10/25 22:26
→ azei:我也必須要說明一些情況,才會問你。 119.77.252.39 10/25 22:27
→ IwillShowYou:為何須立即回? 當時如果有事 不在電 114.47.239.17 10/25 22:28
→ azei:然後,我放棄辯解。茄子,這個可以準備結案了 119.77.252.39 10/25 22:28
→ IwillShowYou:腦前 我怎上ptt? 114.47.239.17 10/25 22:28
→ azei:有事,怎麼可能?你分身發文的時間2:02, 119.77.252.39 10/25 22:28
→ IwillShowYou:就我解釋信件內 我已解釋很清楚了 114.47.239.17 10/25 22:29
→ azei:你怎麼可能沒上ptt??你想表達什麼? 119.77.252.39 10/25 22:29
→ IwillShowYou:但我怎可能馬上在電腦前? 114.47.239.17 10/25 22:29
→ azei:所以你想表達那時後你都不在電腦前嘛 119.77.252.39 10/25 22:29
→ IwillShowYou:是的 難到必須一只坐在電腦前 觀看 114.47.239.17 10/25 22:30
→ IwillShowYou:我想我已經說明很清楚 你也承認有 114.47.239.17 10/25 22:31
→ IwillShowYou:判決失當 114.47.239.17 10/25 22:31
→ azei:那你錯了,兩點到兩點五十二,你都在電腦前。 119.77.252.39 10/25 22:31
→ azei:你只是用分身在屏東板尋求答案。 119.77.252.39 10/25 22:32
→ azei:所以用你沒在電腦前這個藉口有點牽強~ 119.77.252.39 10/25 22:33
→ IwillShowYou:我想我該說的都說了 你就一只以你角 114.47.239.17 10/25 22:36
→ IwillShowYou:度自我辯解 我想我沒必要跟你辯 114.47.239.17 10/25 22:36
推 azei:所以你要解釋為什麼你剛剛不在電腦前嘛??? 119.77.252.39 10/25 22:37
→ azei:兩點到兩點五十二都在電腦前,卻用分身發文 119.77.252.39 10/25 22:37
→ azei:不用這個帳號回我信?那試問你用意為何呢? 119.77.252.39 10/25 22:38
→ azei:茄子!我結束我的抗辯了!謝謝! 119.77.252.39 10/25 22:38
→ IwillShowYou:難道不能離開辦個人事? 況且我此帳號 114.47.239.17 10/25 22:38
→ IwillShowYou:已被您水桶 114.47.239.17 10/25 22:39
→ azei:還是可以回信,沒有影響阿 119.77.252.39 10/25 22:39
→ IwillShowYou:但我已使用另外帳號 我沒使用本帳號 114.47.239.17 10/25 22:40
→ IwillShowYou:還有 我希望另位板主能親自出來說明 114.47.239.17 10/25 22:41
推 azei:所以剛剛不在電腦前的解釋是什麼? 119.77.252.39 10/25 22:41
→ IwillShowYou:推文事件的來源 114.47.239.17 10/25 22:41
→ azei:有沒有使用這個帳號我不知道,但我想我已經說 119.77.252.39 10/25 22:41
→ azei:清楚了。請你站內信跟他自己溝通去。 119.77.252.39 10/25 22:42
→ azei:然後他沒有判你水桶、劣退。基本上,你也沒跟 119.77.252.39 10/25 22:42
→ azei:他溝通過,這樣不符合程序! 119.77.252.39 10/25 22:42
→ azei:以上。 119.77.252.39 10/25 22:44
→ IwillShowYou:就他推文已表明版主立場於另位版主 114.47.239.17 10/25 22:44
→ IwillShowYou:溝通 故是以版主身分給予推文 114.47.239.17 10/25 22:44
推 AngelSatan:給不給推文是組長判定 你哪位= =a 111.248.2.113 10/25 23:15
推 AngelSatan:你上站之後無論要做任何事情都是你的事 111.248.2.113 10/25 23:19
→ AngelSatan:拿人不在電腦前當藉口 111.248.2.113 10/25 23:20
→ AngelSatan:除了你自己是會有誰知道啊 111.248.2.113 10/25 23:20
→ AngelSatan:板主還要配備心電感應功能哩 111.248.2.113 10/25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