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兩造說法
吾以為e板主言之有有理
首先申訴程式部份 對像應為小m板主是否有漏失審酌之處
此外關於原訴對於小m板主部份
倒還看不出有所謂嚴重偏頗地方 需要懲處
至於原訴主張部份有理由
請屏東板主群宜注意
處份當事人時應注意相對性之公平
避免當事心裡會有不平衡之感受
請屏東板主群 再審視原申訴者主訴 "腦殘" 推文
是否有合乎板規之處
如有 則秉公處理之 如無則請敘明心證之過程
請文到後翔實辦理。
若當事一方有不接受者 請上訴群組 謝謝
小組長 shengo 2008 0425 0205
※ 編輯: shengo 來自: 203.68.170.1 (04/26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