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 (序號無限)
看板L_TaiwanPlaz
標題Re: [申訴] 宜蘭版主 indinaer 無故無理由刪文
時間Wed Oct 4 18:43:54 2006
※ 引述《indianer (小黃)》之銘言:
: ※ 引述《Sn (序號無限)》之銘言:
: : 請問這條是?
: :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
: :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 如果其他兩個版主申請罷免
: 以不適合作為理由
: 這個並不用經過連署程序
: 組規講得很清楚
: 從頭到尾本來就沒有連署這種東西
: 你根本沒有搞清楚法條
: : 宜蘭板眾都不能知道有板主正在被罷免嗎
所以宜蘭板眾都不能知道有板主正在被罷免嗎 ?
粉釋太平有意義嗎,敢作不敢當是這樣?
當下我在的話轉過去會不會也被你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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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衝衝衝 來鬧版阿?! 靜 renba/PPbab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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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你們再鬧我們又要隱囉 靜 renba/PPbab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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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238.200
推 indianer:自以為是....你最厲害了 你好帥喔 好公正喔 10/04 18:58
推 Fredcit:不是已經將公告轉錄過去了嗎?難道是我目洨?? 10/04 19:05
推 Fredcit:那建議一下,將10352至底公告... 10/04 19:08
→ Sn:我看不出不答應你的自由心證就要被罷免有啥公正的 10/04 19:54
推 indianer:別謙虛嗎 我是效法你的精神耶 公正無私喔 10/04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