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dianer (小黃)》之銘言:
: ※ 引述《Sn (序號無限)》之銘言:
: : 請問它的名聲是????
: : 我就不知道,你知道請說
: : 請問你砍文章的標準在哪裡呢,他是女的你知不知道?
: : 宜蘭國小本來就是女校,你怎嘛知道她是假造
: : 你可以警告卡農一低說你是狗板主
: : 但是你沒有權力跟本不知道他對不對就砍他文章!!
: : 從bkc得文章我看不出來他哪一點自介有犯板規!
: : 你口口聲聲說維護板友權力維護到哪裡去了
: 你跟他熟的話,你可以請他重PO,請他接受公評!
: 如果沒有人舉證他是亮我火,那自介自然生效
: 你到底有沒有正面回應我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是板規上的問題
: 而是板主我判定這個人有亂版之虞,砍掉自介略施薄懲
: 沒錯,我部分認同你的說法,我也許程序上有問題,可是我一定要維持住宜蘭板的氣氛
: 對於這點我問心無愧
: 我也說過了,我不隨意動用警告與水桶,這只會引發衝突。
: 而動用警告恰好就是你自以為是的專長。
抱歉喔,我跟亮我火一點都不熟
我只不懂亂板之虞在哪
你砍文的標準在哪裡我真的不懂
一切就要這樣私下偷偷來進行到被警告
: 倒是Sn上任以來,一堆Sn的「戰友」紛紛來宜蘭板噓他的文
: 自己惹事生非在先,造成很多人的困擾不說,還敢仗著自己板主的威勢
: 動輒使用警告
: 「我可以在外面亂板;別人可不能在我當頭的宜蘭板亂板」
請問警告的方式有任何不符板規?
: 這種心態昭然若揭。
: 宜蘭板絕不能接受上述兩種情形
: 1. 有板主在外面帶頭作亂
: 2. 別人來宜蘭板亂
請問是”誰””帶頭”作亂?我向來獨來獨往,聚眾鬧板這種事我非常不削
別人來亂宜蘭板你肯管嗎?
: 板主自己都管不好了,哪有什麼資格動用警告?
: 況且它本身就是亂源,足以吸引很多人來這裡亂。
: 要解決這個問題,唯有從根治起。
: 我們認為,罷免Sn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 : 小組長說在版內解決的事
: : 你將版務引到板外去這是不是該檢討
: 我不覺得這該檢討,我只是想克制你的行為。況且那是最自由的HATE板。
: 我有理有據。
有理有據 ?
作者 Armuro (高雄朋友們再見) 看板 I-Lan
標題 Re: [公告] 警告hannash
時間 Fri Jul 28 11:09:4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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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法是
1.要有什麼行動等他回來再說 若要上訴到組務 公平公正公開為第一原則
當然私下溝通解決 這個我是第一個贊成
沒事不要到組務板 有了一次大家心裡都有疙瘩 以後處事也尷尬
無法解決 就來吧
2.Sn在別版噓別人 不在本板及本組務討論範圍 這是回答某板友的問題
3.板主就算不以身作則 也不能自己帶頭亂
但是要檢舉 就要附上證據
有證據 一切好辦事
4.還是希望這件事在本板內就可以解決 peace~
希望在板內解決的是你說是有理有據?
我不知道你檢討過自己了沒
: 只要我在任的一天,我絕不允許其他版主帶頭作亂的行為,無分板內板外
: 在符合其他板板規情況下,我能做的我就會做。
你的板規就是攻擊我的是對的,
想跟你吵的就是亂板。
需要講這嘛明白嗎
: 在從不檢討的Sn的面前,我徹底的錯了,我可以就此辭職。這我絕對OK
: 倒是Sn緊抓著程序上的問題,緊咬我徹底的錯了,卻忘了他本身實質上就犯了很多的錯
: 如果小組長採信他的說法,是不是代表這實質的錯誤本身不需被追究?
: 程序錯誤,猶可更正:實質錯誤卻需要自己用心檢討。
: 想必在我PO完這篇,Sn又會以與我相似的行文及語氣來反駁,而且動輒誇張醜化
: 我已經無所謂了。我只要說出我聽到的真實,我完整真實的把他說出來,然後讓
: 小組長作一個合理,大家都能接受的判決。
: 我就很高興了。
是的,請小組長作一個合理,大家都能接受的判決。
也請indianer與carl2005不應又再判決出來以前任意抹黑
只要板上還掛我是板主,就請不再說出我會黑裡放槍或是變成板友這種話
這些日子以來誰最願意解決板友的問題板眾都知道
請不要以解決的不夠誠意這種話來說
真的會讓人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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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衝衝衝 來鬧版阿?! 靜 renba/PPbaby/A
2 ˇGossiping 綜合 ◎八卦版 你們再鬧我們又要隱囉 靜 renba/PPbab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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