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iginalSin ( )》之銘言: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不與理會,請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檢舉之申訴,得不予受理並給予警告處份。
: ==============================================================================
: 一、申訴人ID:originalsin
: 二、被告訴看板/被告訴人ID:jinmen/lheartblue
: 三、請求事項:該版主經常長時間無法上站管理看板
: 於是我在上週寄站內信給版主 表示我有意願擔任版主 分擔版務
: 且也附上個人資料 資格也都符合
判決主旨
申訴不受理
理由
1.擔任板主有一定程序,並非台端寫信給板主要求擔任即可,組務必需尊重板主。
關於上站500次/文章200篇/註冊滿一年,此為擔任板主之必要資格條件,符合
此一資格只代表取得擔任之資格,並非表示一定擔任,就職板主仍需遵照程序。
如果台端認為板主怠於職務之執行可依ptt之規定進行罷免。
2.有關擔任與罷免板主程序與辦法,請自行參考生活娛樂館群組規與組務規定。
臺灣遊園地組務
--
不論是大尖山早春綻放的櫻花
汐平路桐花紛飛的五月雪
還是拱北殿深秋透紅的楓葉
都是為了妝扮汐止的夢幻季節
等待與你的相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