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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 kkoowwee1102 被檢舉人: kelvin521019 / cindycheng 英文板名: TaichungBun 檢舉訴求: 該版主群曲解版規內文. 允許政治文. 政治活動揪團文. 雙重標準. 公告偏頗. ------------------------------------------------------------------ 依小組長建議更正檢舉訴求. 檢舉訴求: 版主重新公告. 承認判斷錯誤並向台中版版友道歉. 對相關揪團內容重新釐定版規規範. 對 "政治文" "政治宣傳文" 內容詳細釐清. 儘速處分攻訐網友. 勿再用沒有時間拖延處理. ------------------------------------------------------------------ 檢舉內容: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ctrl+x 轉錄至本板,未附證據者不受理。
kelvin521019:#1IKMWtSN 非政治宣傳文 此篇文章 結案 10/07 00:26
作者 cindycheng (nouveau)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公告] 有關板規禁止政治相關文章與公民運動規範 時間 Thu Oct 10 21:02:15 2013 ─────────────────────────────────────── 關於近日板友發起於台中板上揪團文章 直至 十月十日,天下為「公」-公民1985行動聯盟 是否違反板規禁止政治相關文章的規範,解釋文如下: 本板為避免因帶有政黨色彩的文章而導致板友之間相互攻訐的情形產生, 因而板規中明確訂有下述規範: Ⅱ、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傳文 (唯可討論關於大台中地區的政策議題,但討論內容勿帶有政治色彩) 一、檢附爭議團體 公民1985行動聯盟之簡介: 十月十日早上十點十分,公民舉辦屬於自己的升旗典禮! 宣示主權在民!公民護憲!還權於民! 請所有認同的民眾,穿上白衣參與。 當天請各團體、政黨若有意參與,請收起自己的旗幟,讓當天屬於全體公民。 當天請大家帶一本書,一張紙、一枝筆,還有一顆關心社會的心。 升旗結束,完成街頭的公民課後, 我們會步行到自由廣場內,大家一起閱讀,並且寫下一封信「給十年後的台灣」 我們用最溫柔堅定的方式表達訴求, 對照政府對人民圍起的層層拒馬,留下一幅歷史性的畫面。 公民1985行動聯盟思索過後, 決定舉辦這場十月十日的活動,協助成立公民覺醒聯盟。 在活動過後,我們的工作人員將繼續協助冤案家屬, 以及洪案後續的處理,並持續推動公民覺醒的理念。 公民社會是我們的共同願景,我們願作默默耕耘的農夫,也邀請您與我們一起圓夢。 10/10的活動,將證明台灣到底有沒有公民社會! 付出您一個假日上午的時間,我們一起改變這個國家! 拒絕政客豢養、拒絕藍綠分贓! 十萬青年十萬軍,十月十日入陣去!!! 二、公民1985行動聯盟之訴求: 雖然和政府管理、政治制度相關的活動皆屬政治活動的範疇, 但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主旨在於 (一) 宣示主權在民,公民護憲,還權於民。 (二) 活動當天各團體、政黨須收起旗幟,讓當天屬於全體公民。 (三) 期望建構起真正的公民社會。 三、公民活動是否應列入板規禁止範圍: 由以上三點,可將公民1985行動聯盟排除於政黨色彩之外, 而依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可知公民1985行動聯盟除了拋開固有的政治色彩之外, 並能主張人民集會結社之自由,主張人民權利不受侵害。 另有關於板友所質疑是否該行動為參政權的範圍, 以參政權廣義及狹義之分,該聯盟及活動的確應歸類為廣義的參政權, 但光以構成參政權的條件,並不足以推論為帶有政治色彩的活動。 而板規之規範雖未能如我國律法般尚稱齊備, 若板規產生爭議,自然必須仰賴板主依職權對板規作出解釋, 但在該團體並不帶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前提之下, 但在該團體並不帶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前提之下, 板規自不能違反憲法所保障之人民權利, 因此板主方認定,相關公民活動可依人民權利行使。 特此公告,以上。 臺中板 cindycheng. ※ 編輯: cindycheng 來自: 1.165.197.127 (10/10 21: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5.129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60.245.65.129 (10/15 10:24)
weedyc:已請 kelvin521019 / cindycheng 板主前來說明。 10/16 09:07
kelvin521019:揪團者本身 只是要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參加 10/16 14:50
kelvin521019:並無所謂的宣傳意味 10/16 14:50
kelvin521019:而且1985所提倡的內容 並無出現在文章內 10/16 14:51
kelvin521019:只是要提點參加的人是確定是否有相同理念的鄉民 10/16 14:52
kelvin521019:揪團文 本來就是要找有相同興趣的 10/16 14:52
kelvin521019:如果說揪團文這樣也要算是政治文的話 10/16 14:53
kelvin521019:那是否所有新聞只要有提到政治人物 10/16 14:53
kelvin521019:都能擴大成政治新聞了??? 如果K大要擴大解釋的話 10/16 14:53
kelvin521019:此人的揪團 事前就先邀約我了 也有邀約其他朋友 10/16 14:54
kelvin521019:無奈朋友都沒空 才會到板上PO文 10/16 14:54
kelvin521019:如果這樣也能被說是宣傳政治文 這也太過頭了 10/16 14:55
kelvin521019:揪團者的本意就只是要找人一同參加 10/16 14:56
kelvin521019:解釋完畢~ 10/16 14:56
cindycheng:已於公告文以及回信內容完整說明了,摘錄如下: 10/16 22:08
cindycheng:政治文或政治宣傳,所謂"政治"二字不可無限上綱,連帶 10/16 22:09
cindycheng:限制人民應有的基本權益,本活動雖屬政治範疇,但並不 10/16 22:10
cindycheng:如同各大板禁止政治文之意主要為"政治色彩"的文章, 10/16 22:10
cindycheng:板規本身若不夠詳盡,板主自然要負責解釋,但前提在於 10/16 22:11
cindycheng:不違反各大板考量的"政治立場或政黨色彩"之下,亦無明 10/16 22:13
cindycheng:顯造成板友之間政治立場不同而相互攻訐的情形產生, 10/16 22:13
cindycheng:則人民在憲法保障之下的集會結社自由本不應予以限制, 10/16 22:14
cindycheng:故以維護看板秩序以及人民基本權益兩相權衡之下, 10/16 22:15
cindycheng:判定不宜限制此種公民運動的發起以及人民參與的權益, 10/16 22:16
cindycheng:簡而言之,政治二字不可無限上綱解釋而全面禁止所有牽 10/16 22:16
cindycheng:涉到政治相關事務上,以上,謝謝小組長。 10/16 22:17
weedyc:話說這篇的訴求到底是......囧 10/17 22:22
tt2tt2:揪團投票 不知道算不算 政治性質活動~ 10/18 00:56
weedyc:我在問說檢舉人的檢舉訴求是什麼你fwd證據給我幹嘛?orz 10/18 13:43
kkoowwee1102:訴求寫清楚了. 10/18 13:46
kkoowwee1102:該文本人認為是政治宣傳.而且已造成版友間攻訐 10/18 13:47
weedyc:訴求就是要求、請求,難道你是要請求板主曲解板規?Orz 10/18 13:50
kkoowwee1102:請求. 版主更改公告. 承認錯誤. 秉公處理攻訐的人. 10/18 13:55
kkoowwee1102:應該說重新公告. 該怎麼處理小組長決定.證據已附. 10/18 13:56
weedyc:OK,那請修正你的訴求。:) 10/18 14:04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60.245.65.128 (10/18 14:09)
kelvin521019:攻奸的人 好像就是原PO開始的??? 還敢拿出來說? 10/19 04:30
kelvin521019:你自盡吧 10/19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