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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完全沒做到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很久沒有做過了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很久很久沒有做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0.90
chairlechiu: 你應該引述的本篇置底第二篇的條文 03/30 16:37
chairlechiu: 並且按照要求提出證據 03/30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