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L_TaiwanPlaz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裁判字號】TW2013009 【裁判日期】2013.07.14 【裁判案由】7/09 gggping □ [檢舉] 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使用者 gggping 檢舉 Kaohsiung 板板主 camry2006 違反板規。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和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camry2006 違反 Kaohsiung 板板規 3-4.2 水桶一個月, 請 navicrops 依據本判決書執行,請於三日內執行完畢。 ------------------------------------ 理 由 一、Kaohsiung 板板規: 3-4 板務討論文章請使用[板務]標籤,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3-4.2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但不限制推噓文。違者水桶第三章 罰則與救濟方式 3-1 水桶以月為單位。一年內曾受水桶處分者為連續犯,罰責累進 1>2>4 連續犯規四次,以永久水桶論處。 3-1.1 水桶應公告,明示期間,並於設定時通知受處分者。 3-1.2 水桶到期系統將自行解除,未解除者請去信板主詢問。 二、檢視相關文章、溝通信件: 依據溝通信件的說明:「自高雄板置底買賣開始施行起 亦曾有多人也是 以此公告誤回文到板上 無論是自刪或是板主刪除 我與navicrops板主皆 未因此開罰過」 組務認為板主判定使用者誤回公告文只有刪除而沒有懲處水桶,依照規定 來說較為不妥,因為這部分的規定並沒有寫的很完善,使用者不清楚那種 回覆公告屬於討論板務、亦或者該屬於手誤回覆,這部分不是板主認為是 手誤就可以免責,目前依照規定說明,只要回覆公告文應屬違規。 該板規條文若為禁止使用者回覆公告文「並討論案情」,則誤回覆的使用 者可酌情免除水桶。 因此判定 camry2006 違反 Kaohsiung 板規3-4.2 水桶一個月, 請 navicrops 依據本判決書執行,請於三日內執行完畢。 本文同時轉給 navicrops。 L_TaiwanPlaz 代理組長 Makotoy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9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