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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並無說到板主群中其中的板主如果違規,並不需要處份 而高雄板板主navicrops回答 如下 --------------------------------------- 板主處分另名板主 於板規沒有依據 於程序上也會造成若將來兩個板主鬧不合 先發制人 先處分者先贏的謬誤 他板有他板的考量和做法 高雄板現況 板主不會處分另名板主 需要者請自行向更高層檢舉申訴 --------------------------------------- 如果依照高雄板板主說法,高雄板板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就算犯錯了,別的板主也不會對其處份 一切都要向上層檢舉,宛如土皇帝般,無法對其直接有效的處份 因此,我在此檢舉navicrops不對camry2006之前所犯的錯誤作處份檢舉 (錯誤指的是關閉推噓文、camry2006引戰的推文)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