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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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檢舉] 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瀆職獨裁不公不適任
時間Sun Oct 13 05:43:34 2013
※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記)》之銘言:
: 檢舉人:seraphimm
: 被檢舉人:camry2006
: 英文板名:Kaohsiung
: 檢舉訴求:camry2006解職
: 檢舉內容:
: 已與板主溝通過轉錄文章於後 完全無法接受板主說法 提出申訴
: 煩勞小組長盡速判決 以作罷免之用
: 板主來自板友投票由民意產生
: 擔任板主也就此視民意於無物 完全無擔任板主之資格 麻煩小組長!感謝!
: 其一
: 高雄板精華區投票紀錄
: 1. ◇ 買賣文天數
: 2. ◇ 買賣文水桶期限
: 9. ◇ 板規買賣文自介條款投票。
: 為何以往高雄板修板規即使多位板主 每每修訂板規以投票民意為依歸
: 到今日高雄板置底板規修訂紀錄如下 毫無投票紀錄甚至一人板主時行獨裁之實
: 2012/10/02 修訂板規 水桶單位統一為一個月
: 2012/10/20 增訂2-3.0b 禁試聽課程文
: 2012/10/24 加註2-1.2a 禁印有"不可轉售"字樣物品之交易
: 2012/11/03 增訂2-1.6 各種交易於高雄板 之 允許發表形式
: 2012/11/23 修訂板規 罰責用詞統一
: 修訂3-4.2 違者水桶
: 修訂2-2.2 違者刪除
: 2012/11/27 加註2-3.1 補說明商家宣傳方式
: 增訂2-1.7 交換文管理方式
: 2012/12/11 修訂2-4.9 禁止任何形式交易票據
: 增訂2-4.13b 修改舊文之罰責
: 增訂2-1.2e 買賣文自刪之罰責
: 修訂2-1.2c 買賣地點之定義
: 修訂2-1.6c 違規交易之罰責
: 修訂2-1.7 交換文板規描述
: 2012/12/19 修訂2-1.2c 買賣推文必註明面交地
: 2013/05/01 修訂2-1.6 點數公仔可發贈送文
: 2013/06/27 增訂2-4.12 禁止未經同意之刪除他人推文行為
: 2013/09/28 修訂2-4.9 票據包含取消車票
: 2013/09/29 增訂2-4.9 禁止借用票據
: 甚至最近的板規修訂#1IJc3khM (Kaohsiung) 連於置底板規修定也不附加標明
: 行完全瀆職獨裁之作為
第一點,板主有制定板規權,詳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內法規
4.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其中並無限制板主制定板規時需投票決定。
組務樂見板規條文經由投票產生,
但若有違反法律、站規、組規…之事,難道也要等投票通過嗎?
除此之外,板主也可以依據管理上的需要制定板規,此屬板主裁量權。
根據以上說明,板規修訂並無不妥。
第二點,
●18823 m1810/04 camry2006 □ [公告] 修訂板規 2-1.7e
┌─────────────────────────────────────┐
│ 文章代碼(AID):
#1IJc3khM (Kaohsiung) [ptt.cc] [公告] 修訂板規 2-1.7e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80868334.A.A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8 Ptt幣 │
└─────────────────────────────────────┘
(內文部分略)
以上規定於 2013/10/10 正式實施。
┌─────────────────────────────────────┐
│ 文章代碼(AID):
#1IHZqVdO (Kaohsiung) [ptt.cc] [公告] 高雄板板規 2013.1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80334879.A.9D8.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9/28 camry2006 □ [公告] 高雄板板規 2013.10.11
(內文部分略)
2013/10/11 修訂2-1.7e 交換文管理方式
※ 編輯: camry2006 來自: 111.255.10.62 (10/11 02:28)
#1IJc3khM (Kaohsiung) 一文中寫明該條文有宣導期,
實際發生效力日期為 2013/10/10,
且在生效後即於
#1IHZqVdO (Kaohsiung) 板規中註明編修條文及日期,
並無檢舉人所言之「於置底板規修定也不附加標明」一事。
: 其二
: 組務宣導文#1IFhjpBB (L_TaiwanPlaz) 您也曾轉錄於高雄板
: 但您卻於個人資料註明"本人僅接受檢舉違規買賣信件" 並封鎖板友
: 這完全悖離組務倡導與板友溝通之本心
: 再者組務申訴板務流程註明須與申訴板主溝通必要過程
: 拒絕板友去信溝通公然呈現阻礙板友遵循制度申訴之權 申為板主公然違紀濫權
第一點,經檢視 camry2006 之名片檔,內容有關板務處理部分如下:
本人僅接受檢舉
違規買賣信件
其他任何
板務違規請到板面置底
檢舉區推文說明
感謝配合!
其內容應指看板違規之檢舉事項中,
板主接受私信檢舉的僅有「違規買賣」相關事務,
其餘違規事項之檢舉,則於
#1I2GgASG (Kaohsiung) 置底文推文檢舉,
板務檢舉管道暢通,並無任何不妥之處。
第二點,
camry2006 並無違背
#1IFhjpBB (L_TaiwanPlaz) 宣導文所指「板務溝通」,
本板不乏有 camry2006 回答使用者板務疑問之溝通信件,
封鎖板友應視為個案而非常態。
再者,板主也是使用者,自然可以使用「設黑名單」之功能,
唯若使用者有板務溝通需求,需保障至少一次板務溝通,
此乃板主義務,應高於使用者自身使用權利。
在本案中,檢舉者來信組務告知 camry2006 將其設為黑名單,無法私信溝通,
組務即轉發給 camry2006 轉告使用者之需求,
camry2006 隨即解除黑名單進行板務溝通
#1IL1zx6e (L_TaiwanPlaz),
並無「拒絕板友去信溝通」一事。
: 其三
: 高雄板板務延宕 枉顧民意只專注在買賣文上
: 對於高雄板精華區投票區紀錄
: 18. ◇ 買賣文置底後, 您覺得高雄板
: 買賣文自5/1號實施置底以來
: 已過了將近半個月的時間
: 這段時間對於高雄板此新做法
: 您的感受為何 ?
: ◆投票結果:(共有 38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版面變乾淨, 有進步! 149 票 38.90% 38.90%
: 還我逛買賣文的樂趣, 嚴重控訴! 退步! 188 票 49.09% 49.09%
: 沒感覺, 都可以 14 票 3.66% 3.66%
: 現在是什麼狀況? (疑惑) 21 票 5.48% 5.48%
: 祝an板主早日康復 11 票 2.87% 2.87%
: 身為板主您不該不知此投票訊息 卻仍枉顧民意
: 至今在高雄板上買賣文極加處理 屢屢自行修訂違反民意板規
: 其餘板務如精華區等等延宕閒置 專斷板務還為所欲為 選擇性執行板務
第一點,有關該投票記錄:
我在哪? z-3-13-74
Kaohsiung
3. → ║板規.板務.歷史.新聞.板友.歷屆板主 ║
13. ◆ 投票
74. ◇ [Kaohsiung] 看板 選情報導
經查,該投票截止日期為 05/22/2012 00:50:53,
當時情況如何,由於本人尚未就任小組長,不予置評。
但如今有
#1IFhjpBB (L_TaiwanPlaz) 組務宣導公告,
且有板友轉錄至該看板板面
#1IGCgmtK (Kaohsiung),
camry2006 依據組務公告有限度地開放,
且依據板務處理需要修訂相關板規,並無不妥。
第二點,有關精華區整理: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內法規
4.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組務認為看板事務既多且雜,
精華區收錄雖為板務處理一部分,但優先順序應較看板違規文章處理為低。
這並不是說精華區完全不重要,而是板務有輕重緩急之分,
若僅依精華區收錄與否、頻率高低、數量多寡…等評斷板主適任與否,
實過於苛責板務,不盡妥當。
至於精華區收錄部分,
組務觀察到使用者似乎非常在意此看板功能,
若板主時間有限實難負荷,
建議可以招募精華區小板主協助板主收錄優文,
相關設定事宜若板主不甚熟悉,可請組務予以協助。
: 其四
: 針對性放任板友攻擊他人爭吵 危險板上風氣
: #1IJc3khM (Kaohsiung) 公告文放任板友攻訐
: #1IIPbRjm (Kaohsiung) 什麼叫分身入桶?放任抹黑他人
: #1IGCgmtK (Kaohsiung) 什麼叫腦羞成怒?
: #1ICU-qRr (Kaohsiung) 兩間夢時代就能水桶就推文不當 其他人在公告下不算嗎?
: #1HufD9iy (Kaohsiung) 連小組長板主也酸
: #1HoomAZC (Kaohsiung) 公告文吵成這樣
: #1HonL3aL (Kaohsiung) 板主率身刪推文 板規卻不準板友刪推文?
: 簡單幾則公告可顯示高雄板風氣之........爛
: #1HPuVw63 (Kaohsiung)
: #1HPeztMf (Kaohsiung)
: #1HSdkO1v (Kaohsiung)
: 板主被噓 板友吵不停 就是高雄板嗎?
這幾篇讓組務看了很久…
第一點,什麼叫「針對性」「放任」板友攻擊…
組務不太理解檢舉人的意思為何,
若是要檢舉使用者人身攻擊,請向板主檢舉,此乃看板違規,非屬組務裁量權。
第二點,縱觀這幾篇文章,
檢舉人列舉之結論為「板主被噓 板友吵不停」,
組務認為,使用者眾,板務處理常不能盡如人意,
有人同意必然有人反對,此乃看板至於整體社會常態,
若板務一味同意使用者需求,不做任何限制或管理,
這樣就是優良的板務了嗎?
如何推行板務又能讓使用者理解並接受,
我想使用者和板務都在找那個平衡。
亮色的兩篇是檢舉者轉錄於本板,
認為其重要、有代表性、可明確說明檢舉案由,
故針對亮色兩篇,組務在此做公開回應:
1.
#1HoomAZC (Kaohsiung) =
#1IL2BC8l (L_TaiwanPlaz)
發文時間為組務就任之前,當時情況不予置評,
僅就上任後對轄內看板的觀察,
以現行組務公告
#1IFhjpBB (L_TaiwanPlaz) 來看,
組務認可且支持板主限縮買賣文。
2.
#1HPuVw63 (Kaohsiung) =
#1IL2H5Wf (L_TaiwanPlaz)
該文為另一檢舉案,前組務於
#1HXzonNg (L_TaiwanPlaz) 已結案。
最後,檢舉人若認為板主有裁量不當的情況,
或是板面有紛爭需板主介入仲裁之處,請先與板主溝通,
而非一次提出多篇 AID 給板務或組務,
不清楚你對這幾篇的詳細訴求為何,要叫板務怎麼回應或做出處置?
此請檢舉人特別注意。
針對檢舉人於「其四」列舉之文章,
請檢舉人先向板主提出明確檢舉訴求,
進行板務溝通後若仍無共識再至組務板單案尋求組務裁決。
以上說明。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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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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