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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記)》之銘言: : 檢舉人:seraphimm : 被檢舉人:camry2006 : 英文板名:Kaohsiung : 檢舉訴求:camry2006解職 : 檢舉內容: : 已與板主溝通過轉錄文章於後 完全無法接受板主說法 提出申訴 : 煩勞小組長盡速判決 以作罷免之用 : 板主來自板友投票由民意產生 : 擔任板主也就此視民意於無物 完全無擔任板主之資格 麻煩小組長!感謝! : 其一 : 高雄板精華區投票紀錄 : 1. ◇ 買賣文天數 : 2. ◇ 買賣文水桶期限 : 9. ◇ 板規買賣文自介條款投票。 : 為何以往高雄板修板規即使多位板主 每每修訂板規以投票民意為依歸 : 到今日高雄板置底板規修訂紀錄如下 毫無投票紀錄甚至一人板主時行獨裁之實 : 2012/10/02 修訂板規 水桶單位統一為一個月 : 2012/10/20 增訂2-3.0b 禁試聽課程文 : 2012/10/24 加註2-1.2a 禁印有"不可轉售"字樣物品之交易 : 2012/11/03 增訂2-1.6 各種交易於高雄板 之 允許發表形式 : 2012/11/23 修訂板規 罰責用詞統一 : 修訂3-4.2 違者水桶 : 修訂2-2.2 違者刪除 : 2012/11/27 加註2-3.1 補說明商家宣傳方式 : 增訂2-1.7 交換文管理方式 : 2012/12/11 修訂2-4.9 禁止任何形式交易票據 : 增訂2-4.13b 修改舊文之罰責 : 增訂2-1.2e 買賣文自刪之罰責 : 修訂2-1.2c 買賣地點之定義 : 修訂2-1.6c 違規交易之罰責 : 修訂2-1.7 交換文板規描述 : 2012/12/19 修訂2-1.2c 買賣推文必註明面交地 : 2013/05/01 修訂2-1.6 點數公仔可發贈送文 : 2013/06/27 增訂2-4.12 禁止未經同意之刪除他人推文行為 : 2013/09/28 修訂2-4.9 票據包含取消車票 : 2013/09/29 增訂2-4.9 禁止借用票據 : 甚至最近的板規修訂#1IJc3khM (Kaohsiung) 連於置底板規修定也不附加標明 : 行完全瀆職獨裁之作為 第一點,板主有制定板規權,詳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內法規 4.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其中並無限制板主制定板規時需投票決定。 組務樂見板規條文經由投票產生, 但若有違反法律、站規、組規…之事,難道也要等投票通過嗎? 除此之外,板主也可以依據管理上的需要制定板規,此屬板主裁量權。 根據以上說明,板規修訂並無不妥。 第二點, ●18823 m1810/04 camry2006 □ [公告] 修訂板規 2-1.7e ┌─────────────────────────────────────┐ │ 文章代碼(AID): #1IJc3khM (Kaohsiung) [ptt.cc] [公告] 修訂板規 2-1.7e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80868334.A.A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8 Ptt幣 │ └─────────────────────────────────────┘ (內文部分略) 以上規定於 2013/10/10 正式實施。 ┌─────────────────────────────────────┐ │ 文章代碼(AID): #1IHZqVdO (Kaohsiung) [ptt.cc] [公告] 高雄板板規 2013.10.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80334879.A.9D8.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9/28 camry2006 □ [公告] 高雄板板規 2013.10.11 (內文部分略) 2013/10/11 修訂2-1.7e 交換文管理方式 ※ 編輯: camry2006 來自: 111.255.10.62 (10/11 02:28) #1IJc3khM (Kaohsiung) 一文中寫明該條文有宣導期, 實際發生效力日期為 2013/10/10, 且在生效後即於 #1IHZqVdO (Kaohsiung) 板規中註明編修條文及日期, 並無檢舉人所言之「於置底板規修定也不附加標明」一事。 : 其二 : 組務宣導文#1IFhjpBB (L_TaiwanPlaz) 您也曾轉錄於高雄板 : 但您卻於個人資料註明"本人僅接受檢舉違規買賣信件" 並封鎖板友 : 這完全悖離組務倡導與板友溝通之本心 : 再者組務申訴板務流程註明須與申訴板主溝通必要過程 : 拒絕板友去信溝通公然呈現阻礙板友遵循制度申訴之權 申為板主公然違紀濫權 第一點,經檢視 camry2006 之名片檔,內容有關板務處理部分如下: 本人僅接受檢舉違規買賣信件 其他任何板務違規請到板面置底檢舉區推文說明 感謝配合! 其內容應指看板違規之檢舉事項中, 板主接受私信檢舉的僅有「違規買賣」相關事務, 其餘違規事項之檢舉,則於 #1I2GgASG (Kaohsiung) 置底文推文檢舉, 板務檢舉管道暢通,並無任何不妥之處。 第二點, camry2006 並無違背 #1IFhjpBB (L_TaiwanPlaz) 宣導文所指「板務溝通」, 本板不乏有 camry2006 回答使用者板務疑問之溝通信件, 封鎖板友應視為個案而非常態。 再者,板主也是使用者,自然可以使用「設黑名單」之功能, 唯若使用者有板務溝通需求,需保障至少一次板務溝通, 此乃板主義務,應高於使用者自身使用權利。 在本案中,檢舉者來信組務告知 camry2006 將其設為黑名單,無法私信溝通, 組務即轉發給 camry2006 轉告使用者之需求, camry2006 隨即解除黑名單進行板務溝通 #1IL1zx6e (L_TaiwanPlaz), 並無「拒絕板友去信溝通」一事。 : 其三 : 高雄板板務延宕 枉顧民意只專注在買賣文上 : 對於高雄板精華區投票區紀錄 : 18. ◇ 買賣文置底後, 您覺得高雄板 : 買賣文自5/1號實施置底以來 : 已過了將近半個月的時間 : 這段時間對於高雄板此新做法 : 您的感受為何 ? : ◆投票結果:(共有 38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版面變乾淨, 有進步! 149 票 38.90% 38.90% : 還我逛買賣文的樂趣, 嚴重控訴! 退步! 188 票 49.09% 49.09% : 沒感覺, 都可以 14 票 3.66% 3.66% : 現在是什麼狀況? (疑惑) 21 票 5.48% 5.48% : 祝an板主早日康復 11 票 2.87% 2.87% : 身為板主您不該不知此投票訊息 卻仍枉顧民意 : 至今在高雄板上買賣文極加處理 屢屢自行修訂違反民意板規 : 其餘板務如精華區等等延宕閒置 專斷板務還為所欲為 選擇性執行板務 第一點,有關該投票記錄: 我在哪? z-3-13-74 Kaohsiung 3. → ║板規.板務.歷史.新聞.板友.歷屆板主 ║ 13. ◆ 投票 74. ◇ [Kaohsiung] 看板 選情報導 經查,該投票截止日期為 05/22/2012 00:50:53, 當時情況如何,由於本人尚未就任小組長,不予置評。 但如今有 #1IFhjpBB (L_TaiwanPlaz) 組務宣導公告, 且有板友轉錄至該看板板面 #1IGCgmtK (Kaohsiung), camry2006 依據組務公告有限度地開放, 且依據板務處理需要修訂相關板規,並無不妥。 第二點,有關精華區整理: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內法規 4.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根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組務認為看板事務既多且雜, 精華區收錄雖為板務處理一部分,但優先順序應較看板違規文章處理為低。 這並不是說精華區完全不重要,而是板務有輕重緩急之分, 若僅依精華區收錄與否、頻率高低、數量多寡…等評斷板主適任與否, 實過於苛責板務,不盡妥當。 至於精華區收錄部分, 組務觀察到使用者似乎非常在意此看板功能, 若板主時間有限實難負荷, 建議可以招募精華區小板主協助板主收錄優文, 相關設定事宜若板主不甚熟悉,可請組務予以協助。 : 其四 : 針對性放任板友攻擊他人爭吵 危險板上風氣 : #1IJc3khM (Kaohsiung) 公告文放任板友攻訐 : #1IIPbRjm (Kaohsiung) 什麼叫分身入桶?放任抹黑他人 : #1IGCgmtK (Kaohsiung) 什麼叫腦羞成怒? : #1ICU-qRr (Kaohsiung) 兩間夢時代就能水桶就推文不當 其他人在公告下不算嗎? : #1HufD9iy (Kaohsiung) 連小組長板主也酸 : #1HoomAZC (Kaohsiung) 公告文吵成這樣 : #1HonL3aL (Kaohsiung) 板主率身刪推文 板規卻不準板友刪推文? : 簡單幾則公告可顯示高雄板風氣之........爛 : #1HPuVw63 (Kaohsiung) : #1HPeztMf (Kaohsiung) : #1HSdkO1v (Kaohsiung) : 板主被噓 板友吵不停 就是高雄板嗎? 這幾篇讓組務看了很久… 第一點,什麼叫「針對性」「放任」板友攻擊… 組務不太理解檢舉人的意思為何, 若是要檢舉使用者人身攻擊,請向板主檢舉,此乃看板違規,非屬組務裁量權。 第二點,縱觀這幾篇文章, 檢舉人列舉之結論為「板主被噓 板友吵不停」, 組務認為,使用者眾,板務處理常不能盡如人意, 有人同意必然有人反對,此乃看板至於整體社會常態, 若板務一味同意使用者需求,不做任何限制或管理, 這樣就是優良的板務了嗎? 如何推行板務又能讓使用者理解並接受, 我想使用者和板務都在找那個平衡。 亮色的兩篇是檢舉者轉錄於本板, 認為其重要、有代表性、可明確說明檢舉案由, 故針對亮色兩篇,組務在此做公開回應: 1. #1HoomAZC (Kaohsiung)#1IL2BC8l (L_TaiwanPlaz) 發文時間為組務就任之前,當時情況不予置評, 僅就上任後對轄內看板的觀察, 以現行組務公告 #1IFhjpBB (L_TaiwanPlaz) 來看, 組務認可且支持板主限縮買賣文。 2. #1HPuVw63 (Kaohsiung)#1IL2H5Wf (L_TaiwanPlaz) 該文為另一檢舉案,前組務於 #1HXzonNg (L_TaiwanPlaz) 已結案。 最後,檢舉人若認為板主有裁量不當的情況, 或是板面有紛爭需板主介入仲裁之處,請先與板主溝通, 而非一次提出多篇 AID 給板務或組務, 不清楚你對這幾篇的詳細訴求為何,要叫板務怎麼回應或做出處置? 此請檢舉人特別注意。 針對檢舉人於「其四」列舉之文章, 請檢舉人先向板主提出明確檢舉訴求, 進行板務溝通後若仍無共識再至組務板單案尋求組務裁決。 以上說明。 weedyc @ TaiwanPlaz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14.88
seraphimm:其四只是列舉佐證高雄板風氣之差 10/13 13:38
seraphimm:另 這篇不是判決? 我還要回應什麼?依組歸站規我早了解 10/13 13:39
seraphimm:大多的申訴利基在板務方 我只求將因民意而生的板務 10/13 13:40
seraphimm:過份以一己之心反對民反對投票的公共議題 跑完程序提出 10/13 13:42
seraphimm:罷免 麻煩小組長盡快判決辛苦了 10/13 13:43
weedyc:這不是檢舉,所以不會另開判決,這已經是結案了。:) 10/16 00:38
sirme:已經"借"好一批新帳號來投票? 10/16 02:48
Qoommmmmmmmm:樓上組規要看一下喔 二(4) 二(6) 10/16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