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請問小組長 水桶後多久發公告是合理的?
: 剛剛有板主這樣問我 我沒想過這種爛問題
: 所以想請問小組長 水桶一個使用者後多久發公告是合理的?
: 那個板主說一個星期
站規有述及「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應以先行發布水桶公告或同步處理為原則,延後發布為例外。
若因案件繁多需統整處理,
板主推延一日發布水桶公告尚屬合理。
延後數日,板主亦可能忘記發布。
組務會先行勸告,督促改善為處理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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