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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vefishfish ((*〝︵〞*))》之銘言: : 之前組長裁示 : ┌─────────────────────────────────────┐ : │ 文章代碼(AID): #1J0QJDGc (L_TalkandCha) [ptt.cc] Re: [問題] 請問 多重分?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2616653.A.426.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72 Ptt幣 │ : └─────────────────────────────────────┘ : 一、多重帳號使用者,規避板規超貼額度,板主亦無法申請增加劣文記錄, : 故組務均改判以「水桶三日」取代「劣退」,保留違規記錄。 : 均改判以水桶3日取代劣退 : 教育部的字典上均是指皆、全部得意思 : http://ppt.cc/aSuW : 意即全部改判以水桶3日取代劣退 也就是水桶應退文篇數*3天 : 可是現在八卦板主只有第一篇是用3日取代 : 第二篇開始皆水桶180日 是否違反小組長的裁示? 本案 Gossiping 板主群於判罰前已詢問組務的意見, 在於詢問超貼數篇水桶日數應如何計算,組務認為 「若違規天數為一篇,因使用者原可於遭劣退後 3 日內消劣,故以 3 日水桶計, 並保留其水桶記錄。若因使用多重帳號超貼數篇,則應同消除劣退之期限,第二篇 開始以半年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67.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8005229.A.C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