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rrischen2:redor回的那篇不是檢舉文。08/25 17:46
推 morrischen2:您的文章比較像是討論板務的板規標準08/25 17:48
推 morrischen2:檢舉文標題應該要用[文章]或是[推文]08/25 17:49
推 morrischen2:[問題]應該是提問板務相關之事08/25 17:50
08/25 18:00 板友Bonescythe回應板主判決。
→ Bonescythe:意思是劣不到REDOR嗎...可惜08/25 18:00
08/25 18:13 板友redor針對板友Bonescythe對他的檢舉做出回應。
推 redor:拜託 板龜我比你還熟咧08/25 18:13
→ redor:另外告訴你 你覺得不合理要用私信詢問板主再轉去組務申訴08/25 18:15
08/25 18:19 板友redor於八卦置底閒聊文推文
推 redor:有個蠢蛋在檢舉板想桶我 真夠好笑的08/25 18:19
→ redor:板龜都不熟也敢發廢文 難怪被桶兩個禮拜 科科08/25 18:20
08/25 18:47 板友redor於該文推文表示,該人之行為無觸犯閒聊文規定。
推 redor:置底閒聊文,唯一的規定,是不要對其他板友罵髒話08/25 18:47
→ redor:早就跟你說了 板龜我比你還熟 請不要再挑戰我好嘛??08/25 18:48
2.板友言論是否違反置底閒聊文不得說髒話之規定。
"蠢蛋"經過板主群半數討論認定為髒話。
結論:
經查該案符合板規七成立之要件已進行相關公告處理。
此案經板友redor於檢舉板申訴經八卦板板主3/4表達意見半數維持原判決,一位尊重原判
決結果,因爭議文處理標準已達半數板主表達相同意見而結案。
板友如對判決有爭議應上訴自組務,板主站內信溝通自此結束。
謝謝
板主morrische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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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redor申訴原文:
作者 redor (絕不發廢文)
標題 Re: 請你解釋一下我有針對誰嗎??
時間 Sun Aug 28 01:06: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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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rrischen2 (morrischen)》之銘言:
: (參見文章編號I)
這篇是公告文 我有罵誰嗎??
: (參見文章編號II)
這篇你也說明了我沒違反板規 有錯嗎?
: (參見文章編號III)
這篇他說要改檢舉我 那我當然要回應
問題是他格式錯誤 所以我回應也沒錯阿
: (參見文章編號IV)
我就是不服這篇 請問我到底說誰了??
: 推 redor:有個蠢蛋在檢舉板想桶我 真夠好笑的 08/25
: → redor:板龜都不熟也敢發廢文 難怪被桶兩個禮拜 科科 08/25
: (參見文章編號V)
一樣 他檢舉我 我跳出來回應
: (參見文章編號VI)
公告文
: (參見文章編號VII)
: (參見文章編號VIII)
我的回文
: 參照上述相關資料佐證,板友redor之判決屬於爭議性之判決。板主群於判決前已取得\
半數
: 板主之相同意見以此做為水桶之依據。又相關事證蒐集明確,板主群曾就"蠢蛋"一詞是否
: 為髒話討論過相關意見,最終決定仍為水桶方式處理。又板友redor於檢舉板申訴相關\
水桶
: 又經四分之三板主表達意見其結論應可作為八卦板板主群之結論,板友若對判決有不服,
: 可上訴至組務板主群將不再針對此爭議回應相關問題。
我只想請你解釋我到底針對誰??
而不是拿甚麼其他版主過半同意這種說法
我要的是你事前的判決 不是事後的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你要判我謾罵這我沒問題 但我並沒有針對任何人
除了編號一我有提到名字以外 其他都是在檢舉板的文章
而且我裡面並沒有違反任何板歸
然後今天你拿其他板的文章來認為我有影射誰
那我想請問你之前的判決為什麼認為這樣沒有??
#1EHW-lmE
#1EK7z-SJ
#1EK856LC
以上三篇都有明顯的打出ID 你判決是未達標準
#1EJI7ORo
這篇罵個智障但是沒指定誰 你給非針對
我只想請你解釋憑甚麼拿別版的文章來認為我指定
從你判決可以得知構成要件必須為指定某人且有謾罵
我推文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誰 是你認為我在影射誰
那請問一下執法標準在哪???
如果你認為當事人覺得被侮辱所以成立 那為何有不成立的??
如果你認為有罵髒話所以成立 那我接受
但請你以後維持相同判決
-----------------------
只要當事人提出申訴 有人在文章底下罵髒話一律水桶
除了有指定公眾人物以外一律視為對原PO的言詞謾罵
-----------------------
你要明天回我那沒關係
但是你在事情未明訂之前就把補充判決丟出去是啥意思??
還是你認為不管怎樣都不會改判??
作者 redor (絕不發廢文)
標題 Re: 請你解釋一下我有針對誰嗎??
時間 Sun Aug 28 01:29:33 2011
───────────────────────────────────────
※ 引述《morrischen2 (morrischen)》之銘言:
: 板友 您好,
: 明天回你 如果您仍無法接受就申訴組務吧
: 謝謝喔
: morrischen2
第七條:[挑釁、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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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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