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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依mentalk板規10來說,原id被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分身得一併水桶 : 意為mentalk板規是以人為單位而非id為單位 以下為板規10,請問板主是依哪個國字擅自加giva 30天水桶的?? 該板規還寫明範例,指明是B+30,而不是A耶~到底是我眼睛有問題,還是貴 板主心情不爽就 A&B 全都亂亂桶^^ 高興加幾天就幾天? 10.若被禁水桶期間,經查證用分身發文者,分身即無條件水桶及劣退(無違規也一樣) 被禁水桶起算日則由分身被禁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例:假設A被禁三十日,他在第十五日時用B分身發文被抓到,那他的水桶天數 就是B+30(推文亦比照辦理) : 亦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三條(適用對象) :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 :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四)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過度佔用資源或不當者。 你是沒看到人家站規有個 [且] 字是嗎? 你要引用這條,也列舉一下 [過度佔用資源或我的文章不當] 嘛 法律有個且字,就代表犯罪構成要件上,沒有人在引用半條的哦 而且人家寫了是遭移送帳號部三次者,請問貴板主? 你移送誰三次了嗎^^ 沒有的話,你是在引用些什麼? 引用你的心情嗎? 最後,一案歸一案,你拿著不相干本案的東西來 辯論,關本案你擅自加giva 30天水桶何干? 你要去vio是你的自由,但是你身為板主就不可以憑心情高興就加別人30天水桶!!! 何況還是自己的板規寫明了,還舉範例!! 還可以公然違反板規擅自加罪於板友?? :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以及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 : 累犯處理條款: : 累犯遭移送帳號部處理達三次者,將列為本站不歡迎的使用者。 : 不受歡迎的使用者只能擁有一個帳號, 其認證信箱將被封鎖, 並將遭到停權 : 處份, 禁止發表文章處份, 通緝處份. (註五) : 站規即禁止分身帳號並且有累犯制度 : 故此判決因分身帳號天天並且一天多次違反板規視為累犯 : 本尊id增加水桶並無不當 : 另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 該人前三封申訴信件(id moooor)已經違反站規 : 既然敢申訴為什麼不把自己違反站規的信件也一起貼一貼 : 我還沒去Violation檢舉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