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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yvernlee 信箱] 作者: l8 (%) 標題: Re: 請問一下 時間: Sun Dec 19 20:55:29 2010 ※ 引述《wyvernlee (廢死不可!)》之銘言: : ※ 引述《l8 (%)》之銘言: : : 嘴炮一詞 在網路上搜尋的意思 : : 「就是一直亂講,講些無關緊要的事情,毫無意義的回你話,一點建設性都沒有」 : : 無論怎麼看都不構成謾罵 : : 至於是否挑釁或是有引戰 每個人見解不同是一定的 : : 不過 就我個人而言 : : 我不認為這樣程度的推文有構成需要到水桶的地步 : : 就連近年來歷屆版主內 對推文標準最嚴格的 youku1 版主 : : 也不曾對這類用語做過處罰 : : ---------------------------------------------------- : : ●17677 s 112/13 123. □ [推文] 19929 : : 推 bribe8911:業務是指....拉保險的那種嘴砲業務嗎? 12/13 13:39 : 你講的這個案例我知道,但是此例非針對個人,而我所申訴的這個案例已經針對我個人, : 而且還在我檢舉文中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嘴砲來向我挑釁,這難道不構成版規七成立標 : 準嗎 ? 版規七是這樣規定的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對於特定使用者或特定族群 情節都是一樣的 沒有對個人情節比較重大 對特定族群情節就比較輕微這種事情 所以我的重點會擺在「嘴炮」一詞是否構成水桶標準 之前那個案子 針對的是 拉保險 這個特定族群 如果該案未達標準 本案沒有理由需要水桶 除非我想當一個標準比 youku1 還高的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0.17